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清远市中拓染整有限公司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8年8月29日至2018年9月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单位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广清大道113号
联系电话:0763-366550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清远市中拓染整有限公司锅炉技改项目 |
建设单位: |
清远市中拓染整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清远市横荷镇大有乡虎岗清远市中拓染整有限公司厂区内 |
环评机构: |
广西新北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清远市中拓染整有限公司选址于清远市横荷镇大有乡虎岗。项目现有4台燃煤锅炉(其中1台6t/h蒸气锅炉、2台10t/h蒸气锅炉、1台1t/h导热油炉),企业拟将现有4台燃煤锅炉改换成3台锅炉(其中1台20t/h蒸气锅炉(以煤作为燃料)、1台8t/h导热油炉(以成型生物质作为燃料)、1台1t/h蒸气锅炉(利用锅炉高温烟气余温加热)),拟安装的3台锅炉正常运行后建设单位将停用原有的4台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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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技改项目运行期废气为:锅炉燃料燃烧尾气,主要污染因子为: SO2、NOX、烟尘。采用2套“布袋除尘+碱液喷淋” (碱液为:车间染整废水)分别对20t/h燃煤蒸气锅炉、8t/h燃成生物质导热油废气进行处理,20t/h燃煤蒸气锅炉废气处理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新建锅炉燃煤标准,即烟尘浓度≤50mg/m3、二氧化硫浓度≤300mg/m3、氮氧化物≤300mg/m3、烟气黑度(格林曼黑度,级)≤1;燃成型生物质导热油炉废气排放可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新建锅炉燃气标准,即烟尘浓度≤20mg/m3、二氧化硫浓度≤50mg/m3、氮氧化物≤200mg/m3、烟气黑度(格林曼黑度,级)≤1。 (4)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固废为:煤燃烧产生的粉煤灰、炉渣;成型生物质燃烧产生的飞灰、炉渣;废导热油。粉煤灰、炉渣收集后外售;飞灰、炉渣收集后可交由附近村民作为肥料使用;废导热油直接交由危险处理资质单位清运。 综上所述,项目经以上处理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