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先导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吨磷化锌、200吨砷化锌、300吨银粉和1000吨硝酸银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6月05日至2023年06月0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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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清远先导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吨磷化锌、200吨砷化锌、300吨银粉和1000吨硝酸银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清远市高新区百嘉工业园27-9号 |
建设单位 | 清远先导材料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清远先导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清远市高新区百嘉工业园27-9号,该项目为扩建,不新增占地,依托现有厂房进行建设,其中砷化锌、磷化锌产品生产线位于高纯材料A车间二楼,银粉、硝酸银产品生产线位于LED B2车间,预计年产200吨磷化锌、200吨砷化锌、300吨银粉和1000吨硝酸银。 |
环评机构 | 广东柏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 噪声经厂房和围墙屏蔽衰减作用后,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质处理。银粉生产线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收集后作为产品外售;硝酸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滤渣及氧化银作为副产品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处理;生化污泥、工业盐类收集后交由相关单位收集处理。砷、锌、砷化锌粉尘,磷、锌、磷化锌粉尘,废包装材料,废劳保用品,废滤网、滤袋,废除尘器布袋/滤芯,废活性炭,浓缩液或盐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仓库,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受理公告期间,我单位无收到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