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清城区石龙学校项目及周边道路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5月26日至2023年06月0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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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清远市清城区石龙学校项目及周边道路改造工程 |
建设地点 |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七星村委会辖区 |
建设单位 | 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 |
项目概况 | 清远市清城区石龙学校位于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七星村委会辖区,(E113°03′39.850″,N23°30′36.840″)占地面积54979㎡,建筑面积46610.49㎡,项目规划班数72个教学班,学生人数共3360人,教职工人数共203人。 |
环评机构 | 清远市绿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