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清远市涂美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年喷涂1500吨五金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8年7月13日至2018年7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单位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763-366550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审查的建设项目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清远市涂美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年喷涂1500吨五金件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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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清远市涂美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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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循环经济产业园D区D1厂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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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
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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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项目租赁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循环经济产业园(清远市胜利铜材有限公司)D区D1厂房作为生产经营场所,占地面积2464m2,建筑面积约975m2,主要从事五金件的喷涂,预计年喷涂1500吨五金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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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标准 |
1、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石角污水处理厂进厂水质标准中的严者后排入石角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沙埗溪。具体排放标准详见表1。 表1 项目污水排放标准 单位:mg/L(pH无量纲)
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喷漆废气参照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即VOCs:30mg/m3、2.9kg/h;无组织排放监控点VOCS浓度限值2mg/m3;二甲苯:20mg/m3、1.0kg/h;无组织排放监控点VOCS浓度限值0.2mg/m3。 (2)有组织排放的漆雾(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颗粒物:120mg/m3、2.9kg/h);无组织排放的漆雾(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颗粒物:1.0mg/m3)。 3、噪声排放标准 项目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详见下表2。 表2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摘录 单位:dB(A)
4、固体废物排放标准 项目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修改单标准;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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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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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除尘效率可达98%以上,经处理后的粉尘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在厂房内设置排风扇加强车间通风、每日按时清扫车间地面粉尘、加强车间增湿等措施降低作业点的空气粉尘浓度。项目产生的粉尘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相应的标准。 (1)漆雾 项目喷漆房漆雾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经水帘柜除雾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产生的颗粒物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要求(颗粒物:120mg/m3、2.9kg/h)。 (2)有机废气 项目有机废气主要来源于喷漆房的喷漆,主要污染物为VOCs和二甲苯,喷漆房采用全密闭负压抽风,喷漆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系统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项目有机废气处理效率达90%,经处理后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即VOCs:30mg/m3、2.9kg/h;二甲苯:20mg/m3、1.0kg/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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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石角污水处理厂进厂水质标准中的严者后排入石角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沙埗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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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有烤箱、空压机等,其噪声值约60~85dB(A),经防振、消声等降噪后,再经厂房和围墙屏蔽衰减作用,有明显降低,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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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水帘柜废漆渣、喷淋水;皮膜槽废槽渣;除油槽、表调槽、磷化槽废槽渣和水洗槽清洗废水;废弃活性炭。 项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危险废物:水帘柜废漆渣、喷淋水;皮膜槽废槽渣;除油槽、表调槽、磷化槽废槽渣和水洗槽清洗废水;废弃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由建设单位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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