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清远市绿凯化纤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化纤涤纶泡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8年7月13日至2018年7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单位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763-366550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审查的建设项目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清远市绿凯化纤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化纤涤纶泡料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清远市绿凯化纤制品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七星陈袁村36号厂房 |
环评机构: |
湖南汇恒环境保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七星陈袁村36号厂房,占地面积8000m2,其中建筑面积为5400m2,包括生产车间、分拣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办公室、宿舍等。项目以回收废旧涤纶布料作为原材料,建设22条化纤涤纶泡料生产线,预计年产50000吨化纤涤纶泡料。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
排放标准 |
废气:破碎粉尘和有机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废水:生活污水参考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 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喷淋水经隔渣处理后循环回用于喷淋塔,不外排,只需定期补充新鲜水;生活污水采用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后用作周边耕地的农家肥,不外排。 |
废气: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条15米高的排气筒G1高空排放;团粒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水喷淋+除雾+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经一条15米高的排气筒G2高空排放;食堂油烟通过静电油烟处理器处理后引至食堂楼顶排放。 |
|
噪声:对高噪声源进行防振隔音处理,噪声经厂房、围墙屏蔽衰减作用和绿化吸收后,有明显降低,正常情况下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
|
固体废物:分拣杂质直接外运处置;喷淋废水沉渣和除尘器收集粉尘直接回用于团粒工序,不外排;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废活性炭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