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广东华鸿顺承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铝合金铸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8年6月11 日至2018年6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来信或来电向我单位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广清大道113号清远市清城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763-366550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华鸿顺承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铝合金铸锭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华鸿顺承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有色金属加工制造基地华鸿大道1号 |
环评机构: |
清远市清环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拟投资总投资1.2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52万元),选址位于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有色金属加工制造基地华鸿大道1号建设广东华鸿顺承金属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铝合金铸锭建设项目。项目规划占地面积约为601950.6m2,建筑面积约为98008.84m2。产品类型为铝合金铸锭,产量为20万t/a。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运行期主要污染物为生活污水;熔铸车间废气、熔铸废气、燃料废气、搓灰废气和饭堂油烟;生产设备、各类风机和各类泵产生的噪声;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搓灰产生的铝灰、生活垃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和废手套、废液压油等。其中:(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餐饮废水经隔油隔渣池处理后和其余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石角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较严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石角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沙埗溪。(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熔铸炉废气和搓灰废气经火星捕捉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和燃料废气通过一个根15m高的1#排气筒排放,其排放的污染物能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有色金属熔炼炉二级标准和和表4中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炉二级标准。同时设置移动式除尘柜收集和处理熔铸炉和保温炉散逸的无组织排放粉尘,车间无组织排放粉尘可以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3中熔炼炉、铁矿烧结炉无组织排放烟(粉)尘最高允许浓度。饭堂油烟废气采用静电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后排放。(3)噪声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的设备,安置在厂房内或相应的设备室内,并采用合理布局、减振、隔声等噪声防治措施。(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进行卫生填埋处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铝灰经鉴定属危险废物则交由资质单位处理,经鉴定属一般废物则收集后由回收商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报告书编制阶段项目公众参与的方式采取网站公示信息、现场张贴公告、问卷调查等。调查对象为周边群众和团体,共调查个人50个和团体3个,回收个人意见50份,团体意见3份,回收率100%。公众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公众均支持项目的建设。建设单位在公众参与阶段未收到其他形式的反馈意见。公众普遍关注项目建设对空气、水环境等的影响,因此,建设单位要重视环境保护问题,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及建成后,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并将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我单位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