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关于《清港供气管道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pdf |
清城审批环表〔2018〕49号 |
2018-5-24 |
清远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
该工程位于清远市清新区源潭镇,拟建管道从S354省道已建次高压阀门接口(蒙娜丽莎蒙娜丽莎建陶有限公司附近)接气,向西敷设穿越京广铁路后继续沿S354省道穿越S253省道,再沿S253省道南侧敷设至广东精美特种型材有限公司,中途为清远市锦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预留接口,再继续沿清莲路、银莲路、莲湖大道敷设至清远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管道接口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清远高新区 清城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3665506、0763-3665628
传 真:0763-3665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