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广东卓银农资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吨微生物菌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8年7月27日至2018年8月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单位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763-366550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审查的建设项目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卓银农资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吨微生物菌剂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卓银农资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清城区凤城田龙九村 |
环评机构: |
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主要从事微生物菌剂的生产。本项目预计年生产300吨微生物菌剂。项目占地面积约1996.8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1996.8平方米。项目内主要设置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原辅材料、成品存放仓库。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 |
排放标准 |
1、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 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即颗粒物≤1.0mg/m3; 3、噪声排放标准 项目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体废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运营期固废处理执行《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以及《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 |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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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投料及搅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采取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生产间的抽排风系统的设置,可使粉尘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即颗粒物≤1.0mg/m3)。 |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项目东侧林地灌溉,不外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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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发酵罐在搅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项目发酵罐位于车间内,建筑物对设备运行噪声起一定的阻隔作用,同时本项目优先选用低噪设备,经过距离的衰减,一般可降低噪声量15~20dB(A);正常情况下厂界噪声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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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固体废物 员工生活垃圾及废弃包装袋均属于一般固废,应及时委托费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填埋,并要求建设单位做好垃圾堆放点的消毒,杀灭害虫,以免散发恶臭,滋生蚊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