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金发科技再生塑料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8年6月28日至2018年7月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来信或来电向我单位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广清大道113号 清远市清城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763-366550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金发科技再生塑料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金发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德龙大道28号金发科技再生循环经济产业园 |
环评机构: |
清远市绿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金发科技再生塑料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位于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德龙大道28号金发科技再生循环经济产业园南部,建设单位为广东金发科技有限公司,占地面积约8200m2,建筑面积约3938m2,总建设规模为1500m3/d,分三期建设,每期建设规模为500m3/d,总投资8000万元。根据《清远市进口废塑料再生利用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清远市进口废塑料再生利用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产业园内应建设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即建设本项目——金发科技再生塑料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因此本项目属于原规划环评要求设置的污水处理站。后期广东金发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产业园发展需要,率先建设污水处理站,为了加强对污水处理站的管理,广东金发科技有限公司拟将污水处理站作为一个独立的建设项目进行管理,因此编制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服务范围为清远金发科技再生循环经济产业园,主要处理包括整个园区的生产仓储区废水(包括该区域内的生产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声环境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噪声以及运输车辆的噪声。可选用低噪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措施,对外界影响较小。运营期对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和距离衰减等综合治理措施,以保证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的要求。 (2)环境空气 施工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施工车辆尾气。施工期间扬尘治理必须严格遵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的要求,减少扬尘产生量;燃油废气及汽车尾气产生量均较小,且属间断性、分散性排放,基本可不考虑其影响。运营期污水处理站在运行过程中将散发出微量的恶臭类气体,本项目拟对格栅间、综合废水调节池、污泥池等建构筑物进行加盖封闭,二沉池、水解酸化池、污泥回用泵房、污泥脱水房产生的臭气无组织排放。对于加盖封闭溢出的臭气和无组织排放的臭气采用人工喷洒除臭剂的方式处理。 (3)地表水环境 施工废水主要来源于混凝土养护、混凝土搅拌、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冲洗和管道密闭水试验等,应修建简易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完全回用,不外排。运营期本项目处理后的水完全回用于园区塑料清洗环节、车间地面冲洗、园区绿化、冲厕所、废气处理循环水等环节,无生产废水外排。 (4)地下水环境 施工产生的泥浆及含有废油和泥浆的废水不得直接排入临近的地表水体或地下水体,临时沉淀池的容积应满足施工污水在池内停留沉降足够长的时间。本项目为污水处理工程,不开采利用地下水,项目正常运行情况下,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不会对地下水水质造成影响;非正常工况下,通过关闭进、排水阀门,建设事故水池等措施确保污水不外排,可有效防止事故状态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
公众参与情况: |
报告书编制阶段项目公众参与的方式采取网站公示信息、现场张贴公告、问卷调查等。问卷调查的对象为项目评价范围内各敏感点,主要为周边敏感点为兴仁村委会、沙坑村委会、沙步村委会。收回的87份调查结果显示,67.8%的受访者/单位支持本项目建设,剩余32.2%的受访单位/个人对本项目持无所谓态度,无受访者/单位反对。受访者/单位认为项目建设有利于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建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尽量降低恶臭、废水和噪声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使其对环境的负效应减到最低程度,希望工程建成后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督力度,杜绝“污染事故”及“扰民事件”的发生。环评工作也对公众普遍关注的环境问题作了回答,这对于更好的减缓本工程的环境影响,促进科学、民主决策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我单位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