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清高审批环3 ---关于《清远市联升空气液化有限公司KDONAr-6000Y-14000Y-200Y节能增效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f
|
清高审批环〔2018〕3号
|
2018-4-9
|
清远市联升空气液化有限公司
|
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兴二路13号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清远高新区 清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3665506、0763-3665628
传 真:0763-3665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