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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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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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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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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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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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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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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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发科技再生塑料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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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城审批环〔201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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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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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发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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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德龙大道28号金发科技再生塑料循环经济产业园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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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清远高新区 清城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0763-3665506、0763-3665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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