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清远市普塞呋磷化学有限公司仓库E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3月10日至2021年3月1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单位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清远广清大道113号
联系电话:0763-366550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审查的建设项目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清远市普塞呋磷化学有限公司仓库E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清远市普塞呋磷化学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深圳市碧海云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塘工业园雄兴工业区B6内自编1号。项目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8万元,占地面积240m2,租用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一幢乙类仓库来存放原辅材料,主要储存五氧化二磷、液氨、哌嗪、三聚氯氰,年最大储存量为五氧化二磷2400吨、液氨300吨、哌嗪800吨和三聚氯氰1200吨。
排放标准:
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2、废水:本项目不新增员工,员工从现有员工内调配,不新增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产生。
3、噪声:运营期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不新增员工,员工从现有员工内调配,不新增生活垃圾;本项目仅用作仓储用途,不涉及生产,无固体废物产生。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2、废水:本项目不新增员工,员工从现有员工内调配,不新增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产生。
3、噪声:本项目主要的噪声源是运输车辆等噪声,经相应隔声、降噪措施后,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项目不新增员工,员工从现有员工内调配,不新增生活垃圾;本项目仅用作仓储用途,不涉及生产,无固体废物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