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清远市G240国道(原省道S253昆仑门站-简一陶瓷)次高压天然气管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8年11月14日至2018年11月2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单位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广清大道113号
联系电话:0763-366550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审查的建设项目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清远市G240国道(原省道S253昆仑门站-简一陶瓷)次高压天然气管道工程 |
建设单位 |
清远市顺通管道燃气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和飞来峡镇(原省道S253昆仑门站至简一陶瓷) |
环评机构 |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工程位于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和飞来峡镇,拟建管道从S253省道(现改名为国道240)已建次高压阀门接口(昆仑门站)接气,向南敷设穿越G240后继续沿G240国道东侧铺设8500米后,然后到再穿越G240沿G240西侧敷设至清远市简一陶瓷有限公司。工程总投资500万元,管道平面总长度约10.226 km,主线路管径为DN250,预留支线接口为DN200,设计压力为0.8~1.6MPa;设计输气量2.2亿Nm3/a。主线沿线设置1座切断阀门,本工程钢管外防腐层全线选用常温型三层PE。本项目总投资为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50万元。 |
施工期排放标准 |
废水:施工现场不设施工营地和食堂,施工人员的住宿为外租短期房,餐饮依托于附近餐饮店。 废气:施工期扬尘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噪声: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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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期排放标准 |
废水:无废水排放。 废气:无废气排放。 噪声:无噪声排放。 固体废物:无固废产生。 |
项目施工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项目不设施工营地。 废气:针对施工场地加强施工期的管理,定期洒水抑尘。针对施工机械和车辆尾气,加强管理,选用低能耗施工机械设备、燃油机械和车辆,定期检修 噪声: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消声的设备;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和施工场所;在施工场地设置 隔声屏或移动式屏障等措施。 固体废物:工程弃土、弃渣用于回填及场地平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项目运行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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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无废水排放。 |
废气:无废气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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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无噪声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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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无固废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