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清远卓惠洗涤有限公司新增6t/h天然气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2月24日至2021年3月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单位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广清大道113号
联系电话:0763-366550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审查的建设项目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清远卓惠洗涤有限公司新增6t/h天然气锅炉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清远卓惠洗涤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省清远市石角镇北江工业园
环评机构:深圳市睿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于广东省清远市石角镇北江工业园清远卓惠洗涤有限公司内(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3°29′30.01"、东经112°56′48.01"),拟新增3台(2用1备)2t/h天然气锅炉及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并配套相关管道。项目总占地面积为8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680平方米,员工从原项目中调配,年工作280天,每天工作8小时。项目建成后,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规模、生产工艺均保持不变,新建的天然气锅炉正常使用情况下能满足现阶段产能需求。
排放标准:
项目无废水外排。其他污染物排放标准如下:
1、废气:锅炉尾气中SO2、NOx、颗粒物的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765-2019)中表2新建燃气锅炉标准。
2、噪声:营运期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3、固废: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清单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有关规定。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锅炉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燃烧尾气经收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直接排放。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反冲洗废水、锅炉排污水及软化处理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锅炉,不外排;天然气锅炉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于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采取合理设置设备位置、加强设备维护管理、基础减振等有效防治措施,并且经距离衰减、建筑物阻隔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软水器离子交换树脂更换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立即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不在项目内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