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先导薄膜材料(广东)有限公司电子信息产业用溅射靶材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2月24日至2021年3月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单位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广清大道113号
联系电话:0763-366550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审查的建设项目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先导薄膜材料(广东)有限公司电子信息产业用溅射靶材研发及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先导薄膜材料(广东)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清远市高新区百嘉工业园27-9号A区
环评机构:山东睿福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本扩建项目位于清远市高新区百嘉工业园27-9号A区内研发车间、压靶车间、C车间及D车间内,中心地理位置为:东经113°05'36.17",北纬23°35'40.46"。扩建项目主要从事新型电子溅射靶材的生产及销售,年产178.264t/a半导体用高纯金属、贵金属及合金靶材、920t/a新型显示用高纯金属靶材、160t/a新型显示及HIT异质结太阳能用靶材、80t/a新能源汽车电磁电机用高纯稀土靶材。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500万元。本扩建项目占地面积为16175m2,建筑面积约16175m2,建设内容主要依托现有的研发车间、压靶车间、C车间及D车间作为生产场所,不新增建筑物。
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水:项目外排废水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间接排放标准。
2、废气:项目粉尘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厂界四侧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排放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理执行《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以及《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项目废气主要包括烟尘和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烟尘在密闭的真空熔炼炉产生后,经真空泵抽出,真空泵前设置170目不锈钢过滤器回收后,经由15m高排气筒(DA001、DA003、DA004)排放。粉尘在密闭的造粒机和烧结炉产生后,直接通过管道进入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经由15m高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
2、废水:本次项目机加工废水、清洗废水运送至先导厂区污水处理站(化学处理+混凝沉淀+1#MVR)处理后,1#MVR冷凝水回用于先导厂区冷却循环用水,不外排。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直接排入龙塘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进行加固、减震、隔声,加强厂界处的绿化种植等吸声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扩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加工过程产生的边角料,机加工设备水箱收集的沉渣,机加工设备和真空泵更换的废机油,除尘器收集的金属颗粒物,原料使用后的废包装袋、桶。边角料、沉渣、除尘器收集的金属颗粒物主要成分为金属颗粒物(包含贵金属颗粒物),具有极高的回收价值,分类收集后送广东先导稀材股份有限公司回收利用。废机油,废包装袋、桶属于危险废物,交由危废资质单位收集处置。经妥善处置后,不会产生固废二次污染,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