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清远金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涤纶短纤维50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2月10日至2021年2月2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单位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广清大道113号
联系电话:0763-366550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审查的建设项目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清远金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涤纶短纤维5000吨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清远金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界牌北江工业园内厂房A办公大楼一层自编01号
环评机构:深圳市环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清城区石角镇界牌北江工业园内厂房A办公大楼一层自编01号,占地面积16650m2,建筑面积16020m2,包括3栋单层钢结构厂房,2栋2层办公宿舍楼。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主要外购涤纶短纤维边角料,进行人工分选、清洗、破碎加工等,共建设20条破碎生产线及10条清洗线,预计年破碎加工涤纶短纤维5000吨。
污染物排放标准
①废水:项目清洗用水经“自建废水循环处理系统”沉淀过滤处理后回用于初级清洗工序,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标准限值。
②废气:项目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厨房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规模标准。
③项目东面、南面、西面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北面执行4类标准。
④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①废水:项目清洗用水经“自建废水循环处理系统”沉淀过滤处理后回用于初级清洗工序;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
②废气: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再引至15米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
③噪声:选用低噪声环保型设备,并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对声源采用防振、减振等措施。
④固废:员工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气处理设施收集的粉尘及沉渣交专业工业固废公司处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妥善收集后定期交由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