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广东朗亚铁艺有限公司(二厂)年产铁艺栏杆6000米、铁艺配件48万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年12月23日至2020年12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单位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763-366550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审查的建设项目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广东朗亚铁艺有限公司(二厂)年产铁艺栏杆6000米、铁艺配件48万套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广东朗亚铁艺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雄兴工业城A区1号
环评机构:清远市南清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雄兴工业城A区1号(中心地理坐标:北纬23°33′45.26″,东经113°6′36.62″),租赁独栋厂房进行生产加工,占地面积1606m2,建筑面积1606m2,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项目主要从事铁艺栏杆、铁艺配件的生产,预计年产铁艺栏杆6000米、铁艺配件48万套。
排放标准:
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金属粉尘及焊接烟尘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要求。
2、噪声排放标准
项目所在位置属于3类声环境功能区,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3、固体废物排放标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5085.3-2007)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中的有关规定。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产废气主要为下料、冲孔、切割工序产生的金属粉尘及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金属粉尘经重力沉降和厂房阻隔,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于生产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厂界外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要求。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且厂区内不设食堂、宿舍、卫生间,员工均从一厂中调配,因此项目无生活废水及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的主要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包括:①优化车间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适当进行减振和减噪处理;车间的门窗部位选用隔声性良好的铝合金或双层门窗结构。②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减振、隔音或安装消声装置。经隔声降噪措施后,项目噪声对外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焊渣、金属边角料以及车间清扫粉尘经收集后定期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废含油抹布、废机油、废机油桶属于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