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清远市三荣电子工业有限公司年产线路板100万平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0年12月22日至2020年12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单位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广清大道113号
联系电话:0763-366550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审查的建设项目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清远市三荣电子工业有限公司年产线路板100万平米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清远市三荣电子工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园龙塘雄兴工业区
环评机构:清远市绿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为新建,位于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园龙塘雄兴工业区,中心坐标为:23°33'26.88"北,113°6'54.78"东。项目占地面积为23937.73m2,总建筑面积为65517.75m2,主要从事线路板的生产、销售,年产线路板100万平米。年产线路板100万平米,其中单双面线路板35万平米,多层线路板板55万平米,高密度互连板(HDI)10万平米。
排放标准:
1、废水:生产废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标准以及广东省地方《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较严者。生活污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标准以及《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较严者。
2、废气:颗粒物、甲醛、镍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硫酸雾、氯化氢、NOx有组织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中的标准限值;总VOCs有组织排放参照《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中的“丝网印刷”第Ⅱ时段相应标准;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的新扩改项目二级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的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的总VOCs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中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的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3、噪声:运营期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产废水和部分废液进行分类收集,进入厂区自建废水处理站分质处理。其中①综合废水:一般金属清洗废水中主要为酸、碱及含铜污染物,采用水解酸化+生化处理。②含铜废水:含铜废水的主要污染物为铜离子,本系统主要通过化学沉淀+絮凝沉淀将铜离子去除。③有机清洗废水:有机废水的主要污染物为有机物,本系统主要通过预处理+混凝沉淀将有机物去除。④酸性废水:本系统主要采用中和处理。⑤络合废水:络合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有络合物、有机物等,对于有机物,采用高级氧化法可以去除大部分有机物;对于络合态的重金属,由于重金属离子与络合剂的配位体之间的强结合能力,需要对络合废水进行破络处理,破络后废水在经生化处理去除剩余有机物、氨氮等后达标排放。⑥脱膜显影废水:脱膜显影废水含有高浓度有机污染物,须经预处理后,排入络合废水收集池。⑦含镍废水:含镍废水的主要污染物为镍离子,本系统主要通过袋式过滤+离子交换+芬顿反应将镍离子去除。⑧含氰废水:本系统主要通过碱性氯化法破氰+沉淀去除氰离子。⑨综合废液:本项目主要通过水解酸化+生化处理处理综合废液。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分质处理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标准以及广东省地方《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较严者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龙塘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项目自建的污水处理站(MBR膜生物反器)处理,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标准以及《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较严者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龙塘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硫酸雾、氯化氢、甲醛采取碱性喷淋塔措施;氮氧化物采取碱喷淋;粉尘采取布袋除尘系统措施;氨采取酸性喷淋塔措施;烤炉有机废气采取催化燃烧措施,其他有机废气采取过滤箱+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措施。经处理都废气均能达标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设备运行噪声经采用隔声、减震、减噪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装纸箱、边角料、铜箔、PP边料、铝片、垫板、锡渣由有关单位回收处理。危险废物酸性蚀刻废液、碱性蚀刻废液、退锡废液、含镍污泥、其他污泥、线路板粉尘、废菲林、定影液、废油墨及油墨罐、废过滤芯、碳芯、退膜废渣、含金树脂、废金盐瓶、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活性炭、废化学包装材料、废线路板、边角料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