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钎沪(广东)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复合窗帘纱20万平方米建设项目.doc
清城审批环表〔2020〕28号
2020-05-20
钎沪(广东)新材料有限公司
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兴仁居委会
2
清远市奥蒙迪电子有限公司年产72万平方米化成铝箔建设项目.doc
清城审批环表〔2020〕29号
2020-05-26
清远市奥蒙迪电子有限公司
清城区龙塘镇定安村委会
3
清远市第三中学防洪排涝工程建设项目.doc
清城审批环表〔2020〕30号
2020-06-08
清远市第三中学
清远市清城区凤城街道湖西路
4
清远市恒生饲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饲料3330吨建设项目.doc
清城审批环表〔2020〕31号
2020-06-15
清远市恒生饲料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龙埗居委会
5
武广客运专线北江白庙特大桥水域船舶临时停泊点工程建设项目.doc
清城审批环表〔2020〕32号
清远市清城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武广客运专线北江白庙特大桥下游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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