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清远市奥蒙迪电子有限公司年产72万平方米化成铝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年5月13日至2020年5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单位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广清大道113号
联系电话:0763-366550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审查的建设项目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清远市奥蒙迪电子有限公司年产72万平方米化成铝箔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清远市奥蒙迪电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清城区龙塘镇定安村委会鳌岗地村小组的土地(土名:大沙扶)
环评机构: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租赁该地块的厂房及辅助设施,主要从事化成铝箔的生产活动,年产72万平方米化成铝箔。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4000m2,总建筑面积2680m2,主要建构筑物包括化成车间、配液车间、冷水机组车间、纯水制备车间、废水处理设施车间、事故应急池、仓库、办公区等。
污染物排放标准:
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化成废水、修补废水、磷化废水、清洗废水、超纯水制备工序废水、循环冷却系统定排污水及生活污水。超纯水制备工序废水与经三级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一起进入生态鱼塘进行生态回用,不外排。循环冷却系统定排污水全部用作地面拖地清洁,最终蒸发。化成废水、修补废水、磷化废水、清洗废水经过超滤+反渗透装置反渗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项目废水不外排。
废气:本项目运营期的废气主要为极少量NH3,其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新改扩建”相应的标准值,即NH3≤1.5mg/m3。
噪声: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理执行《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以及《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对化成车间设置通排风装置,加强车间的通风性,加快废气稀释扩散。
废水:化成、磷化、修补工序更换下来的槽液废水经压滤、沉淀,然后经超滤+反渗透组合工艺处理,最后直接作为循环冷却补充水回用,槽液处理后含杂质浓水交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均不外排;项目清洗废水中的含磷清洗废水经混凝沉淀处理后,与化成清洗废水、修补清洗废水一起经超滤+反渗透组合工艺处理后继续回用于清洗工序,反渗透浓水回流至含磷清洗废水沉淀池继续混凝沉淀;冷却定排污水全部回用作地面清洁用水,最终蒸发;超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浓水可部分用作地面清洁用水,部分进入厂内设置的生态鱼塘形成生态回用;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厂内的生态鱼塘。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进行加固、减震、隔声,采取半封闭式厂房好和围墙,加强厂界处的绿化种植等吸声降噪措施。
固体废物:不合格铝箔、废活性炭经收集后,全部外售给专业回收公司;超纯水设备废反渗透膜交由厂家回收处理;其他废旧包装物、化成及修补废滤芯经统一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单位统一处置;生活垃圾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理;危险废物槽液废水处理污泥、含磷清洗废水处理污泥、磷化废滤芯、废超滤膜和反渗透膜、槽液处理后含杂质浓水、废滤布、磷酸包装袋均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