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广东新巴特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竹木纤维墙板300吨、轻钢结构15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年04月08日至2020年04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单位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763-366550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审查的建设项目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广东新巴特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竹木纤维墙板300吨、轻钢结构150吨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广东新巴特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清远市清城区横荷镇开发区六号小区
环评机构:威海威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租赁清远市清城区横荷镇开发区六号小区6号,总投资500万元,占地面积7550 m2,建筑面积8000m2,主要建构筑物包括:挤出车间、覆膜车间、原料车间、仓库、办公楼和宿舍楼,项目主要从事塑料板、管、型材和金属结构等的生产及销售,生产规模为年产竹木纤维墙板300吨、轻钢结构150吨。
排放标准:
1、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项目食堂污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排放标准和横荷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指标较严者后排入污水管网,进入横荷污水处理厂处理。
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营运期外排废气主要为有机废气、颗粒物和食堂油烟。其中本项目以聚氯乙烯为原料通过加热挤出工艺生产合成树脂制品,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表征,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和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限值要求;投料工序产生的少量粉尘(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和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限值要求;厂区食堂设有1个炒炉,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中的小型标准。
3、噪声排放标准
项目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体废物排放标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修改单,以及《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危险固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 年修改单要求。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加热挤出及包覆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引至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对混料机产生的粉尘进行收集,引至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引至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油烟废气收集后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所在建筑物楼顶烟道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食堂污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排放标准和横荷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指标较严者后经市政污水管网引入横荷污水处理厂作进一步的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对主要生产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和距离衰减等综合治理措施,可使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应在指定地点进行堆放,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定期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孽生蚊蝇,然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废边角料和废包装料分类集中收集,外售给物料公司;废活性炭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中的危险废物,建设单位统一收集后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