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清远市粤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汽车修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年3月31日至2020年4月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单位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广清大道113号
联系电话:0763-366550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审查的建设项目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清远市粤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汽车修理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清远市粤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汽车修理厂
建设地点:清远市清城区环城三路孻尾岗140号货运车间首层
环评机构:四川优能智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租赁清远市清城区环城三路孻尾岗140号货运车间首层,(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3°0'41.32",北纬23°42'23.07"),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占地面积约为55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500平方米,项目主要服务于清远市粤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的车辆,不接收外来车辆进行维修、保养、喷漆,不设洗车工序,运营后预计年维修5650台,保养10650台,喷漆150台。本项目拟聘用员工67人,每天工作8小时,实行1班制,年工作300天,厂区内设置饭堂,不设置宿舍。
排放标准:
1、废气:建设单位拟采用“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治理措施对喷漆废气(漆雾和有机废气)进行处理,尾气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G1排放。经处理后,总VOCs、二甲苯、苯系物排放浓度及速率执行《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中的Ⅱ时段污染源排放限值要求; 漆雾排放浓度及速率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其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本项目产生的打磨粉尘、焊接烟尘通过加强管理及车间机械通风等措施,厂界浓度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表2小型规模标准:油烟允许排放浓度≤2mg/m3,净化设施去除率≥60%。
3、废水: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打磨清洗废水经集水槽收集后进入隔油隔渣池预处理,执行《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新建企业间接排放浓度限值和清新与旧城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中三者较严者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清新与旧城污水处理厂。
2、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3、固废: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执行。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打磨清洗废水经集水槽收集后进入隔油隔渣池预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清新与旧城污水处理厂。
2、废气
采用“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治理措施对喷漆废气(漆雾和有机废气)进行处理,尾气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G1排放。
打磨粉尘、焊接烟尘呈无组织排放,加强管理及车间机械通风等措施。
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气筒排放。
3、噪声
通过优化选型,将噪声大的设备放于专门的设备房内,做好设备房的消声、隔声处理,并对生产设备作减振、消声处理和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以及合理布局和加强管理,再经一定距离的衰减
4、固废
生活垃圾经过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日产日清,不外排;次品经收集后交由上游厂家回收利用,不外排;废原料桶经收集交由厂家回收利用,不外排;
废旧零部件、废机油、废机油瓶、废油漆桶和溶剂桶、含油抹布手套、废旧电池、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经过妥善收集后暂存在专门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