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广东金发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600吨熔喷无纺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0年03月20日至2020年03月2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单位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清城区广清大道113号
联系电话:0763-366550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审查的建设项目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广东金发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600吨熔喷无纺布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广东金发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清城区石角镇德龙大道28号B6厂房
环评机构:清远市绿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为新建,位于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德龙大道28号发科技再生塑料循环经济产业园B6厂房。项目所使用的厂房为广东金发科技有限公司建设的1栋生产用房B6-15#,总占地面积6000m2,建筑面积6000m2。本项目只使用该车间南部占总面积的三分之一的区域,车间内设置隔断与北部区域隔开,涉用占地面积2000m2、建筑面积2000m2。本项目主要从事熔喷无纺布的生产,年产3600吨熔喷无纺布。
排放标准:
1、废水:项目所排生活污水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石角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指标中的较严者。
2、废气:喷丝成网工序无组织排放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7-2001)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标准。
3、噪声: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固体废物排放执行《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收集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的旱作标准后,用于周边山林灌溉。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废气的工序主要为喷丝成网工序,所产生的有机废气量极少,在厂区内加强车间通风后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隔声、减震、减噪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废滤网、边角料、废弃的含油抹布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滤网定点堆放后交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利用;边角料交由产业园内其他厂房回收处理或外卖给可利用的单位;废弃的含油抹布与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所有的固体废物合理处置,零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