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广东宏威陶瓷实业有限公司煤改气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年3月10日至2020年3月1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单位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电话:0763-366550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审查的建设项目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广东宏威陶瓷实业有限公司煤改气技术改造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广东宏威陶瓷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陶瓷工业城内
环评机构:广东远灏环保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针对厂内已建成18条生产线辊道窑进行煤改气技术改造(本次技改不涉及喷雾塔),本项目仍位于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陶瓷工业城广东宏威陶瓷实业有限公司原址,具体地理位置为:N 23°39′31″,E 113°15′32″,本项目总投资7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本项目需要在原厂区内新建一个天然气调压计量站,将已建成18条辊道窑燃烧系统进行煤改气改造(主要改造窑炉的燃气管和喷枪),基本不改变原有厂区的平面布置及构筑物情况。
污染物排放标准:
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
废气:本次技改燃天然气废气中SO2、NOx、颗粒物的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陶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2160-2019)中表1 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即颗粒物≤20mg/m3、SO2≤30mg/m3、NOx≤100mg/m3。
噪声:本项目厂房四周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排放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固体废物:本项目无固体废物产生。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本项目不改变原辊道窑废气处理措施,新增天然气燃烧废气均依托原辊道窑废气处理措施进行处理。
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
噪声:本项目天然气调压计量站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厂房和围墙屏蔽衰减作用后,一般可降低噪声量15~20dB(A),能明显降低。
固体废物:本项目无固体废物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