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驻镇帮镇扶村资金项目储备、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乡村振兴工作实际,现将2025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安排明细(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12月5日—12月10日,共7天。
二、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当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映问题要有事实根据,不得借机诽谤诬告。
三、联系单位:清城区农业农村局,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大楼226室,联系电话:3939166。
附件:2025年清城区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安排明细表
清远市清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