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8日在清远市清城区第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上
清城区财政局局长 谢恒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会议报告清城区2025年第二次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情况,请予审议。
一、 一般公共预算调整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
2025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拟由788,669万元调整为735,351万元,调减收入53,318万元。调整项目:一是拟将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308,023万元,调增22,173万元,调增原因是本年度大力组织财政收入,大额一次性非税收入拉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二是上级补助收入调增17,326万元,主要是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增加;三是根据2024年财政决算调减上年结转收入4,167万元;四是调入资金调减99,350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低于预期;五是新增一般债务转贷收入调增10,700万元 ,其中一般债券转贷收入8,000万元,再融资债券转贷收入2,7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拟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由788,669万元调整为735,351万元,调减53,318万元。调整项目:一是调减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8,841万元,主要是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财力减少需相应调减对应支出安排;二是因到期一般债务转贷收入增加,相应调增一般债券还本支出2,550万元;三是结转下年支出42,973万元(以2025年决算数为准)。
对政府性基金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合计减少财力99,350万元已安排的支出,主要通过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收财力22,173万元、年内新增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调减相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等方式予以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拟由213,307万元(本级收入为167,617万元,转移性收入45,690万元)调整为503,016万元,调增收入289,709万元。主要项目调整如下:
1.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2025年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年初预算数为167,617万元,拟调整为64,087万元,调减103,530万元。主要是今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和彩票公益金收入均低于预期,调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02,902万元,调减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350万元,调减彩票公益金收入278万元。
2.转移性收入调整。转移性收入年初预算45,690万元,拟调整为438,929万元,调增393,239万元。一是上级补助收入调增30,303万元,主要是专项补助收入增加;二是新增土地储备及其他专项债券转贷收入调增333,000万元,其中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转贷收入3,672万元,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和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转贷收入共329,328万元;三是再融资债券转贷收入调增27,794万元;四是超长期特别国债转移支付收入调增6,362万元;五是根据2024年决算批复,调减上年结转收入4,22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拟将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由213,307万元调整为503,016万元,调增支出289,709万元。主要项目调整如下: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20万元,拟调整为73万元,调增53万元。
2.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55,753万元,拟调整为64,626万元,调增8,873万元。主要调整项目:调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8,768万元,主要是返还镇街的土地出让成本收益增加;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安排的支出调增94万元;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调增143万元;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调增3,672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安排的支出调减3,804万元。
3.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2,763万元,拟调整为5,394万元,调增2,631万元,主要是上级专项补助安排增加。
4.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住房保障支出调增1,425万元。
5.其他支出年初预算15,806万元,拟调整为345,134万元,调增329,328万元。主要是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和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转贷收入安排的支出调增329,328万元。
6.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其他支出5,663万元,拟调整为10,600万元,调增4,937万元,主要是上级新增下达了超长期特别国债形成的支出。
7.债务付息及发行费用年初预算33,600万元,拟调整为46,313万元,调增12,713万元。一是专项债券付息支出调增12,417万元;二是专项债券发行费用支出调增296万元。调增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今年新增专项债券付息及发行费用。
8.调出资金调减97,631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收影响。
9.结转下年支出调增420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结转。
10.因存量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到期,根据转贷收入相应调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6,96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
(一)区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整
2025年区属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年初预算数为2,044万元,拟调整为240万元,调减收入1,804万元。调整项目如下:
1.区属国有独资企业上缴利润收入调减1,562万元。
2.股利股息收入调增127万元。
3.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调整为18万元,调减364万元。
4.上年结转收入按上年决算数调减5万元。
(二)区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调整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拟将2025年区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由2,044万元调整为240万元,调减1,804万元。调整项目如下:
1.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拟调整为53万元,调减227万元,主要是企业返还支出减少。
2.调出资金到一般公共预算调减1,719万元,主要是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减少。
3.结转下年支出142万元(以2025年决算数为准)。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
(一)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调整
2025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年初预算数为60,600万元,拟调整为52,584万元,调减8,016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年初预算数为45,563万元,拟调整为37,624万元,调减收入7,939万元,主要是去年划入社保基金专户财政补贴结余较多,今年按实际需求情况减少财政补贴收入;上年结余收入15,037万元,拟调整为14,960万元,调减收入77万元。
(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调整
2025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总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0,600万元,拟调整为52,584万元,调减8,016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年初预算43,617万元,拟调整为41,826万元,调减支出1,791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6,983万元,拟调整为10,758万元,调减6,225万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分配情况报告
(一)新增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2025年,清城区共收到上级下达新增政府债务限额34.1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0.8亿元、新增专项债券33.3亿元。预计本年度上级将继续下达我区政府专项债务限额1亿元。下达后,预计至2025年底清城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10.3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7.29亿元、专项债务183.08亿元;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09.8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7.16亿元、专项债务182.67亿元,债务余额控制在债务限额范围内,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二)新增政府债券额度安排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各批次下达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转贷资金的相关文件,2025年清城区收到上级下达新增债券资金额度34.1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0.8亿元,新增专项债券33.3亿元,目前已全部发行。
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急需、成熟、统筹、集中”的原则,2025年新增债券资金主要安排用于41个债券项目建设,重点支持产业园区、农林水利、教育、卫生健康、养老托育、生态环保、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和土地储备等民生领域,为推动完善产业园区投资环境,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民生服务水平,促进新老城区融合与协调发展等争取更多新增债券资金支持,为清城区扎实推进“百千万工程”筑牢坚实资金基础。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关于清城区2025年第二次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附表1-8).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