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日上午8时,飞来峡镇辖区内的船闸项目S377特大桥建筑施工工地,两名工人被高处脱落的钢管支架击中,事故造成一名工人死亡,另一名工人受伤。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清城区人民政府于1月7日成立由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总工会、飞来峡镇政府等有关单位人员组成的清城区“1·2”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经调查取证、现场勘察,查清了事故发生原因,明晰事故性质,提出防范措施。经调查,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工程项目情况
飞来峡枢纽二、三线船闸工程,项目总投资15.81亿元。位于已建飞来峡枢纽右岸,工程规模为1000t级(Ⅲ级)双线船闸,主要工程为右岸新建二、三线船闸(220m×34m×4.5m)、上跨引航道的省道S377特大桥和上跨高田河的乡道Y202大桥,以及相应的航道工程、配套工程。开工时间:2016年6月1日,通航时间:2019年10月31日。
事故单位基本情况及合同签订情况
1、发包单位:广东省北江航道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江开发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80035190508XL;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控股);成立日期:2015年8月6日;法定代表人:黄树平;营业期限:长期;注册资本:壹亿捌千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清远市新城凤翔大道23号东方天成花园一号楼19层;经营范围:北江航道扩能升级项目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及资产管理,项目沿线流域的服务设施等的经营。
2、承建单位: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电二局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7349924088;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成立日期:2001年12月27日;法定代表人:谢彦辉;营业期限:长期;注册资本:拾贰亿零贰佰贰拾陆万人民币;企业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1号1幢水电广场A-1商务中心20层;经营范围:国内外、境内国际招标的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各类别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机电工程、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隧道工程、地基基础工程、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3、劳务施工单位:广州华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6671825855X;法定代表人:陈海群;成立日期:2008-02-04;营业期限:2008年2月4日至长期;注册资本:陆佰叁拾捌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所在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渔沙坦蓝屋一街16号201房(仅限办公用途);经营范围: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合同签订情况:
(1)2015年12月15日,北江开发公司与水电二局双方签订《北江(乌石至三水河口)航道扩能升级项目飞来峡枢纽二、三线船闸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约定2017年12月完工,如有特殊情况可顺延工期。
(2)2017年12月29日,水电二局公司与华宇公司双方签订《北江航道扩能升级项目飞来峡枢纽二、三线船闸工程桥梁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开工时间:2018年1月1日,竣工时间:2018年8月31日(如因征地、图纸设计等,可顺延作业期限)。
(三)事故死亡和受伤人员情况
1、死者刘某南,男,1963年9月11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30502196********4,住址:湖南省邵东县廉桥镇廉东村。 2018年8月17日与华宇公司签订《劳务用工合同》,用工期限自2018年8月17日至2019年12月31日,岗位为钢筋工,工资为每月4000元。上岗前已接受三级安全技术交底、高空作业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模板作业安全技术交底等培训教育。
2、伤者黄某兴,男,1973年3月6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30521197********8,住址:湖南省邵东县黑田铺石江村。2018年12月27日与华宇公司签订《劳务用工合同》,用工期限自2018年12月27日至2019年12月31日,岗位为钢筋工,工资为每月4000元。上岗前已接受三级安全技术交底、高空作业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模板作业安全技术交底等培训教育。
(四)事故经过及救援情况
2019年1月1日下午,由于天气预报预测1月2日下雨和刮风,船闸项目S377特大桥建筑施工工地决定1月2日停工。1月2日早上大约8时,正在同一宿舍休息的工人刘某南和黄某兴突然听见外面一声巨响,于是两人就跑出宿舍查看情况,看见一块用于建造桥墩的钢模板(2.5米长、0.8米宽、0.03米厚)和部分支撑钢管已经从大约4米高的作业平台脱落在地面。当时两人见到作业平台上有一台电焊机被雨水淋湿,于是就一起走上作业平台用木板把电焊机盖好,然后准备离开。大约9时40分,当刘某南和黄某兴分别行走至地面和作业平台楼梯底时,剩余部分的支撑钢管受风雨影响,突然从作业平台掉落,击中刘某南和黄某兴两人身体多处部位。
事故发生后,工地负责人蔡某秋马上开车将两名伤者送往飞来峡镇医院,并拨打120电话。经飞来峡镇医院抢救,刘淑南抢救无效死亡,黄久兴送往市人民医院救治。
(五)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及善后工作情况
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50万元。事故善后工作已妥善处理完毕。
事故原因
刘某南和黄某兴安全意识淡薄,冒险进入危险区域,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事故性质
刘某南和黄某兴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安排自发进入工地发生的事故,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为非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事故教训和防范措施
1、水电二局公司、华宇公司要吸取事故教训,加强作业现场管理,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各岗位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组织并制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培训计划,切实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特别是要如实向从业人员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并注意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通过教育培训和警示,增强员工的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
2、各相关单位要对建设、总包、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要进一步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问题严格督促整改到位。
3、各相关单位、企业要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科学合理组织施工或停止作业,采取安全措施,积极应对特别是极端天气施工面临的各种危险状况,提高抗风险能力,保障企业生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