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整治清城区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提升社会救助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清城区民政局面向社会广泛征集问题线索。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一)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
1.应保未保问题:未按规定将实际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如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
2.救助金发放问题:低保金、特困供养金、临时救助金等救助补助资金未按规定时限、金额及方式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3.动态监测及帮扶不到位:对低收入人口的动态监测不全面,救助帮扶措施未及时跟进或落实不到位。
(二)政策执行不规范问题
1.受理程序不规范:救助事项受理程序不规范,如未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超时限办理、公开公示不规范等。
2.补差金额或档次不科学:在确定救助金额或档次时,未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存在不科学、不合理的情况。
3.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不到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协议签订不规范,或照料护理人未按协议履行照料义务。
(三)贪污侵占救助资金等违法违纪问题
1.骗取套取、贪占挪用:骗取套取、贪占挪用、虚报冒领、截留滞留社会救助资金。
2.违规代持卡折:社会救助工作人员或村(居)干部违规代持卡折、擅自支取救助金。
(四)信访矛盾化解不力问题
1.信访诉求处置不力:对群众的合理信访诉求处置不力,问题排查不全面、核实不深入、处置不规范。
2.以息访为目的违规操作:存在以息访罢诉为目的,违规将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救助范围的行为。
(五)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
1.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中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如推诿扯皮、敷衍塞责。
2.服务态度恶劣:接待群众咨询、求助,或接听咨询、求助电话不及时、态度恶劣、言语不当。
3.吃拿卡要、暗箱操作:在社会救助审核确认过程中存在吃拿卡要、暗箱操作、优亲厚友等违规违纪行为。
三、举报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提供相关问题线索。举报时,请尽量提供详细的线索信息,包括被举报对象、事件发生时间、具体问题描述、相关证据材料等。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1.来信举报:邮寄至清城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和社会事务股(地址:清远市清城区环城二路名都13号楼1楼,邮编:511500。电子邮件地址:qcmz001@163.com)
2.来电举报:拨打举报电话0763-3828120,受理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来访举报:前往清城区民政局社会救助和社会事务股(地址:清远市清城区环城二路名都13号楼1楼)进行当面举报。
四、注意事项
1.举报人应如实反映问题,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举报内容应尽可能详细、具体,以便我们能够及时、准确地进行调查核实。
清城区民政局将认真对待每一条举报线索,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依规处理。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监督!
特此公告。
清远市清城区民政局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