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位于清城区滨江路6号区鸿运广场12、13号楼之间的铁桥建筑物涉嫌未经城乡规划部门批准擅自建设,属于违法建筑。依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我办依法予以公告。请违法建设行为当事人自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自行到清城区洲心综合行政执法办进行登记确认,并接受处理;逾期不登记确认的,将认定为无法确认当事人的违法建筑,并依法予以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763-3664033
办公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洲心综合行政执法办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洲心街道办事处
2024年12月27日
附件:案件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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