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近日,接到市民投诉上廓街水关口**茶行在铺位门前拉挂一条印有“二楼商铺出租”的横幅,上廓中队派出李队员、卢队员前往现场进行处理。
执法队员到达现场后发现,违法悬挂未经批准的横幅行为属实,便与该店铺内的一名中年男子进行沟通出勤,李队员向男子耐心宣传关于《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并告知其不能在城市建筑物外部乱挂横幅,要求他将横幅拆除。
该中年男子表示暂没空闲时间,对出勤队员的建议不予理睬,出于对当事人的尊重,出勤队员礼貌提议由自己和同事一起帮其进行拆除,该男子表示同意没有阻止、提出异议或辱骂且态度平和。
情绪激动暴力抗法
李队友和同事先后向附近商铺借来一根钩子和一张凳子,开始拆除横幅,就在出勤队员刚钩落横幅一角时,该男子突然冲出门口,辱骂并推扯李队员,该队员出于克制便立即退后并对该中年男子的过激行为进行劝阻,同行的卢队员见状便立即开启执法记录仪并协同上前劝阻,该男子转而对卢队员进行攻击(即是视频中的场景),双手掐住卢队员脖子往马路对面推搡,直接把执法队员强按在停在马路边的摩托车上,情绪十分激动口中不断重复“我哪里违法了?!你凭什么拆我的横幅!”
为了维持好现场秩序,在附近执勤的其他队员迅速赶到现场对当事人进行劝阻,并立即报警,随后上廓派出所民警来到现场,我街城监队员将该事件当事人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据悉,该名中年男子涉嫌妨碍公务执法,对其作行政拘留五天处理,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