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实,评标专家冯*光、黄*宁存在“不按时参加评标评审,超过集合时间 15 分钟以上到达评标区”的履职负面行为。
根据《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和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粤府办〔2020〕1 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由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在“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系统”对上述两位评标专家的履职负面行为进行扣分考评记录。
现将处理情况予以通报,希望各评标专家引以为戒,切实增强法纪意识、责任意识,严格依法依纪开展评标工作,共同维护招标投标市场秩序。
清远市清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