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近14天自“高风险地区”来(返)清人员、红码人员:
须持24小时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清,实施“14天集中隔离”,第1、4、7、10、14天开展核酸检测。
二、近14天自“中风险地区、省外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来(返)清人员:
须持24小时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清,实施“14天居家隔离”,第1、4、7、14天开展核酸检测。
三、近14天自“上海市全域、北京市朝阳区和房山区、吉林省长春市、江西省上饶市、河南省郑州市郑州东站”来(返)清人员:
须持24小时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清,实施“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3、7、14天开展核酸检测。
四、近14天自“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湛江市坡头区”来(返)清人员:
须持24小时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清,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自我健康监测”,第1、3、7、14天开展核酸检测。
五、近14天自省外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社区传播疫情地区)所在地市来(返)清人员,或省内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社区传播疫情地区)所在县(市、区)来(返)清人员:
广东省:湛江市(不含坡头区);
青海省:西宁市;
江苏省:无锡市;
浙江省:嘉兴市;
江西省:宜春市(不含高安市);
辽宁省:丹东市、营口市;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牡丹江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北京市:除朝阳区和房山区外其他14区;
河南省:信阳市、郑州市(除郑州东站)、许昌市。
须持24小时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清,注意健康短信提醒和粤康码状态,前3天非必要不外出,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11天自我健康监测”,第1、3天开展核酸检测,至少间隔24小时。
六、近14天自省外(不含上述涉疫风险地市)和省内有本土社区传播疫情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来(返)清人员:
抵清时须持48小时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清后24小时内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前3天避免去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七、省内其他地区来(返)清人员:
倡导抵清后24小时内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八、省外和涉疫地市来(返)清人员报备要求:
抵清后立即同时向所在社区、单位或酒店主动报备(报备电话可通过12345查询,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清远发布”查询),做好个人防护,配合疫情排查、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疫措施。未落实主动报备责任,个人有瞒报、谎报或违反防疫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以上措施涉及重点地区相应措施
每天动态更新
具体可参考
当日“健康广东”微信公众号
《最新重点地区来返粤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九、我市在高铁站、客运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设有核酸检测点,来(返)清人员需配合接受核酸检测。全市核酸采样点(含黄码采样点)设置情况可在百度地图或高德地图搜索。
清远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10日
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符合条件的市民尽快接种新冠疫苗(已完成全程接种后满半年,尽快接种加强针)。
特别提醒
涉疫风险人员入粤前要在“粤省事”小程序完成入粤申报,
并留意接听、查看12320专号电话及短信。详见《注意!两类人员入粤需健康申报,这个电话一定要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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