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对照《2024年清城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城区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要求,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在实处,不断建设服务型政府机关,有力促进了全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全局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一是领导班子引领学。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筑牢政治思想根基,召开党组会议和职工大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二是党支部加强学。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大大提升干部职工对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理解,2024年共开展主题党日学习12次。三是主要领导督导学。主要领导通过讲专题党课、现场指导、谈话研讨等方式,进一步巩固学习成效。
(二)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开展法治培训
一是加强教育宣传。将依法行政、法治建设等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年度学习计划,依托“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普法公众号等平台,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广东建设的具体举措,积极开展学法,重点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内容进行学习。二是做好普法活动。结合各类时间节点,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特殊节点,部署开展“八五”普法等工作。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学法考试,参加率、合格率皆达到100%。
(三)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主要领导严格履行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高度重视、扎实推动、抓实抓细,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研究部署法治建设。主要领导召开党组会议听取2024年上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并专题研究部署党内法规工作。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内容。将法律法规运用到依法行政、党风廉政建设中,在工作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杜绝违法操作,违规运行。二是督导落实抓实抓细。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发挥“关键少数”的引领作用,形成“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的“一级抓一级”的管理模式。三是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终述职报告。
(四)突出制度建设,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健全决策机制。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依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召开党组会议34次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相关事项。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增强请示报告时效性;二是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广东金亚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招商引资、经济合同、行政决策等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必要时出具书面合法性审查意见;三是做好部门文件“统一审查”监督工作。做到事前介入,提前开展各类资料审核工作,确保程序合规、资料齐全、内容完整且符合要求。
(五)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贯彻落实《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及我区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相关安排。一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经自查,我局暂不存在妨碍市场准入和退出、妨碍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影响生产经营成本、影响生产经营行为等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二是精准为企业提供涉外法律服务。2024年以来,区工信局联合市商务局、区司法局及相关协会共开展了3场涉外法律服务宣讲活动,共计惠及企业超100家,促进涉外法律服务供需的有效对接,切实帮助企业防范化解涉外法律风险。
(六)依法履行管理职能,开展监督检查
根据《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商务部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保障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有效实施,我局切实做好对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履行信息报告义务的监督检查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稳外资工作提供支撑。2024年,我局对10家外资企业开展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监督检查,其中2家企业失联,2家企业已注销,6家企业均未发现违反《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的行为。检查结果记入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系统。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虽然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部分干部的法治理念有待提高。当前法律法规更新较快、新法出台多、专业性强,部分人员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理解不够深入,导致学法积极性不高,对新形势下的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意识和能力本领有待提高。
(二)法治人才队伍力量有待加强。具备法律专业教育背景、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较少,在法治工作中的作用未充分发挥;执法人员的法治学习培训有所欠缺,部分执法人员对执法指导监管细节理解不够透彻,对执法工作开展情况缺乏总结和反思,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工作的能力还不强,与上级的总体要求相比存在差距。
(三)普法宣传方式创新不够。虽然我局已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但政策无法高效触及企业、群众。政策解读、普法宣传主要以会议专题学习、开展志愿服务派发宣传单张及知识读本、线上文件转发及通知为主,手段相对单一,活动形式不够新颖多样、受众缺乏针对性,法治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宣传效果不够显著,普法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创新,需开展更多立体化、多样性且贴近生活的法治宣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地落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我局中心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强化对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推进机制,积极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三)强化依法治理,大力推动法治工作建设。加强依法治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解决矛盾、防范风险。提高法律风险意识,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全力推进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应当公开的内容,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
清远市清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