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工作,推动县级疾控机构核酸检测能力建设,根据《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开展全省疾控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提升建设工作的通知》(粤卫疾控函﹝2020﹞111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建设符合生物安全二级标准核酸检测方舱实验室,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集单位:清远市清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征集内容: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方舱实验室需求(方案)
三、征集要求:
1.公司过往案例;
2.设计理念;
3.质量保障措施;
4.售后维护方案。
四、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 提供营业执照和相应产品经营或生产资质。
4..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五、截止时间及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9月21日下午3点。
报名方式 :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将资料提交到清远市清城区新城B24号区疾控综合楼3楼316室。
联系人:赵泽辉
联系电话:0763-3110701。
清远市清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