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七部门《关于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科教发〔2019〕56号)和《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就业及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按照原广东省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订单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2014〕21号)等文件规定,现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进行公示,下阶段将组织开展考察工作。
联系电话:0763—3822693、0763-3939380
附件:2020年清远市清城区农村订单定向培训医学毕业生体检合格人员名单
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清远市清城区卫生健康局
二O二O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