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党工委、镇党委,区直局以上单位:
经区委研究决定:
麦家祥同志享受正科级职级待遇(按正科级干部管理)(保留正科领导职务干部待遇),免去其清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温勋同志享受副处级职级待遇(按正科级干部管理)(保留正科领导职务干部待遇),免去其清城区民政局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欧建锋同志享受副处级职级待遇(按正科级干部管理)(保留正科领导职务干部待遇),免去其清城区科技局局长、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郭秋荣同志任清城区凤城街道党工委委员,免去其清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职务;
罗炽南同志任清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清城区残联党组成员职务;
杨军同志任清城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免去其清城区水务局党组成员职务;
黎卫强同志任清城区粮食局党组成员,免去其清城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党组成员职务;
潘捷同志任清城区洲心街道党工委委员,免去其清城区粮食局党组成员职务;
谢华亮同志任清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党组书记;
尹润添同志任清城区民政局党组书记;
刘卫民同志任清城区科技局局长、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