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系统信息和政务公开发布流程,推进网上信息发布、政务公开审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政务信息及政务公开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街工作实际,特制定清城区人民政府洲心街道办事处政府网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
一、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的目的
完善稿件修改、编辑排版时存在的失误、纰漏,形成环环相扣、层层递进的立体编审模式。
二、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的范围
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
三、“三审三校”基本内容
(一)拟稿人与拟稿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初审与一级校对环节。由拟稿人主要负责把好稿件的语言文字关,避免出现错字、病句等低级错误。拟稿部门负责人负责稿件初审,初审人主要是在是否含有不规范链接、敏感字、错字、漏字和人名、地名表述错误,对信息的保密性、准确性等方面进行自查自校。
(二)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复审与二级校对环节。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人主要负责从专业的角度对稿件进行审查,对选题、内容进行审核,严格把好稿件导向关、内容关、文字关,对稿件提出取舍意见和修改建议。复审环节同时还包括保密审核,要坚持“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在审读全部稿件的基础上,主要对文稿的敏感字、信息的保密性、准确性方面进行全面审核和校对。复审过程中对稿件所涉及的思想政治倾向、意识形态、 国家安全、社会安定、宗教领域等方面存在疑问或异议的,应对接相关部门进一步开展专项审核;对稿件涉及统计数据发布等方面内容,由涉及数据的部门进行专项审核;对稿件涉及法律法规、执法监督等方面内容,由司法相关部门联合法律顾问进行专项审核。
(三)分管领导负责终审与三级校对环节。分管领导对信息、文稿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进行再次审查和校对。根据初审、复审意见,对稿件的内容、导向、社会效果、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等方面进行最终审核。在区政府网上发布的信息必须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并填写《洲心街道信息发布审批表》,经最终审核和校对后由党政综合办公室在区政府网洲心街道板块上进行发布。涉重大事项或特殊情况信息,需经主要领导审定同意后方能在网上发布。
四、“三审三校”基本要求
(一)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要旗帜鲜明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创新方法手段,有效引导社会舆论,自觉抵制各类有害和虚假信息的传播,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二)统一管理要求。坚持用“一个标准、一把尺子、一条底线”统一严格管理各媒体平台采编人员;进一步规范采、编、发工作流程,确保信息报道真实、全面、客观、公正。
(三)严格审核内容。一是规范内容用语。严格依据《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进行规范答复。二是加强发布内容的审核把关。采用多人审核及辅助智能检测工具等方式层层把关,严禁出现错字、别字、漏字、多字或者不规范的词语,严禁错误使用标点符号,严禁语法错误、语句不通、表意不清情形,特别是注意政治名词的使用正确。三是确保信息真实有效、导向正确。不得发布未经核实的信息,要严格执行自由来稿审核制度,不得直接使用未经核实的自由来稿;不得直接使用未经核实的网络信息,不得直接转载没有信息发布资质的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发布的信息,不得推送淫秽、赌博、暴力以及其他危害社会公德和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链接、文字、语音、图片和视频。四是信息安全审查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范进行。不得随意改变公开范围,不得在区政府网上公开非主动公开文件,涉及重大选题备案的,要依法依规履行报备程序。五是转载其他信息发布单位的信息,不得对原稿进行实质性修改。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和稿件原意,并应当注明原稿作者及出处。
(四)规范信息标题制作。制作信息标题应遵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的基本规范,遵守文题相符的基本要求,审慎使用网络语言,不得使用不合逻辑、不合规范的网络语言,不得使用“网曝”“网传”等不确定性词汇,确保信息标题客观、准确地表达信息事实;传达正确的立场、观点、态度,不做“标题党”,严防扭曲事实、虚假夸大、无中生有、迎合低级趣味情形。
(五)严肃问责处罚。进一步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人,“ 三审”中任何两个环节的审稿工作不能同时由同一个人担任。要按照 “谁上传、 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发、谁负责”的要求,落实采、编、发各环节管理责任。街道纪工委将对各部门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对违法违规发布信息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