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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02007303565L/2023-00041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3-08-07
名称: 关于印发《洲心街道非法洗砂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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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洲心街道非法洗砂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07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新发展理念,促进我街经济建设和生态保护协调发展,进一步规范洗砂管理,遏制非法洗砂行为,维护辖区砂石资源开发良好秩序,根据《广东省洗砂管理办法》、《清远市清城区非法洗砂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街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保护资源、保护环境、保障发展为己任,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多措并举”的工作原则,通过专项清查整治,在防范打击、建章立制上狠抓落实,保持整治非法洗砂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清理取缔非法洗砂场所,严厉查处违规建设、经营砂场行为;合理规划洗砂场所,规范洗砂经营活动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责任分工:

各村(社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辖区日常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制止辖区内非法洗砂行为。协助各职能部门开展行政执法。

综合执法办:负责核查各洗砂场是否有营业执照;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行政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洗砂行为。

生态环境保护办:核实项目选址是否符合生态保护要求;依法查处未批先建、未验先投、违法排污、违规处理固废危废等环境违法行为;协助工作组开展全街打击非法洗砂联合执法等事宜。

水电所:核实河道砂石开采点是否符合河道采砂规划、相关建设项目选址是否占用河道或是否符合防洪要求,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进行监管,依法查处在河道水域洗砂涉及违法防洪、河道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以及陆地洗砂场所非法取水行为;协助工作组开展全街打击非法洗砂联合执法等事宜。

城市综合管理局洲心分局:负责辖区内建筑渣土的管理,依法查处违规倾倒、违规转运废石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建筑垃圾的监管,防止在河道水域冲洗、浸泡、过滤、倾倒建筑垃圾;协助工作组开展全街打击非法洗砂联合执法等事宜。

建委办:负责对洲心街道辖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洗砂进场质量、预拌混凝土质量及涉砂工艺工序施工前砂石来源资料进行检查抽查,依法查处擅自现场搅拌砂浆等不符合标准规范的建筑用砂违法行为;协助工作组开展全街打击非法洗砂联合执法等事宜。

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站:协助清城海事处检查砂石运输船舶证书文书、图纸资料、配载、载重线、舱围板、货舱区域泵机管系等,核实砂石运输船舶是否加装洗砂设备、是否加装货舱围板、是否存在改装或实船与证书、图纸资料内容不符等涉嫌违法违规改装洗砂船舶的行为;依法查处洗砂船舶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的违法行为。负责洗砂行业砂石以及公路建设项目废石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协助公安部门依法查处运砂车辆超限,负责查处在公路上扬尘洒漏,无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砂石脱落、扬撒等违法行为;对涉及在航道和航道保护范围内倾倒砂石、泥土、垃圾以及其他废弃物等危害航道通航安全行为依法查处。协助工作组开展全街打击非法洗砂联合执法等事宜。

洲心派出所: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做好案件前期保护现场、固定证据等,遇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要提前介入并参与议案,做好“两法衔接”工作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负责对洗砂、堆砂、运砂途经路段进行重点监控,发现偷运砂石车辆及时采取措施;协调警力参与联合执法行动,对非法洗砂、堆砂、运砂行业的涉黑涉恶势力进行打击。

清城分局洲心自然资源所: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对砂场、洗砂场、机制砂厂等选址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进行审查。加大对辖区内洗砂场盗采砂石资源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联合综合执法部门依法打击非法采砂行为(河道除外)及依法查处整改砂厂、洗砂场、机制砂厂的违法用地行为;协助工作组开展全街打击非法洗砂联合执法等事宜。

洲心供电所:负责洗砂企业生产用电保障,配合相关部门对非法生产水洗砂企业采取停电措施。

四、工作措施

(一)开展全面摸排(2023年6月15日-2023年7月15日)

各村(社区)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在河道、滩涂、库区、耕地、林地等管理范围内进行的洗砂、堆砂等行为进行排查摸底并建立台账。重点摸排砂石原料来源,相关洗砂、堆砂场所是否经过获得有关行政许可,运砂机械(车辆、船舶)是否符合交通运输条件等。根据摸查情况形成排查台账并按要求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强化源头管控(2023年7月15日-2023年11月30日)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辖区的日常巡查力度,采取日常定期巡查、突击巡查、夜间巡查、暗访调查等方式,加强非法洗砂场、堆砂场的管控,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制止,把非法洗砂行为制止在萌芽状态。并根据市自然资源局清城分局提供的卫片图斑监测数据加强监管。严格审核把关洗砂场所立项、用地规划、取水、生态环境以及原材料来源等手续,从源头上规范砂石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三)加强过程监管(2023年7月15日-2023年11月30日)

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别对堆砂场、洗砂场、运输车辆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并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顶格处罚。领导小组每月组织相关部门对堆砂场、洗砂场进行突击检查,定期对辖内非法洗砂等情况进行分析研判。

(四)形成长效机制(2023年12月1日至长期)

各村(社区)、各职能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并将相关整治工作完成情况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本次非法洗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结合我街非法洗砂、堆砂现状,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持续强化日常巡查机制,保持执法查处高压态势,做到发现问题及时移交处置、严厉打击,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洗砂场整治工作,强化责任担当,建立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整治任务落实。各村(社区)、各职能部门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并填报《洲心街道洗砂场所摸底数量统计表》,于7月19日前洗砂场所摸底数量统计表加盖公章后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至领导小组。8月至11月期间,每月20日将阶段性非法洗砂整治相关工作情况(包括日常监管和专项执法行动等工作进展、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于12月16日前报送非法洗砂整治工作总结报告。

(二)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强化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对打击非法洗砂行为及整治工作成效的宣传,同时,适度曝光违法典型案例,通过舆论引导营造“不能为、不敢为”的社会氛围。

(三)健全长效机制。非法洗砂具有较强的反复性,经常会存在“死灰复燃”的现象,各村(社区)、各职能部门要强化联动,建立工作机制,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坚决做到齐抓共管、常抓不懈,依法查处、追究非法洗砂行为法律责任;同时要建立健全严密巡查机制,及时发现、及时打击非法洗砂行为,力争将非法洗砂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