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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02MB2D12971G/2024-00035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01-05
名称: 清远市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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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7  浏览次数:-


  2023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清城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推进全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以高水平法治推动清城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的情况

  一是充分发挥局党组核心作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党内规章等纳入党组理论中心学习内容,通过第一议题及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关于法治建设精神部分内容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2023年,共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5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24次。

  二是多渠道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学习。通过“三会一课”集体学、个人自学、宣讲活动多形式开展学习,进一步推动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2023年共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论述、《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4次,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一次、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宣讲一次、《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宣讲一次,不断强化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工作报告和主要负责人、其他班子成员年终述职内容。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遵循重大事项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

  一是抓好制度和机制建设。以我局法治工作领导小组为引领,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成员配合抓,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机制。主要领导定期听取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研究制定《2023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普法责任清单》,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确保工作扎实开展。

  二是强化学习培训,提高法治水平。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常态化。通过局党组班子会议、中心组学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法治专题学习,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领导班子带头学法,2023年组织开展2期法治专题培训,参加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线上培训和旁听案件庭审学法用法活动,通过学习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三是做好宣传教育。依托政务大厅开展法治教育宣传,运用电子屏幕、宣传展板、宣传栏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广泛宣传《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社会公众对法律法规政策的知晓度。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结合党员“双报到”进社区、政策讲解进企业,开展普法活动5次,努力营造良好学法用法氛围。

  四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考试考核制度。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2023年度学法考试,目前已全部完成考试并获得满分。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的方式,提升干部职工自身法治意识,我局目前共有25名工作人员取得行政执法证。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情况,以及落实我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相关安排的情况

  (一)推进权责清单规范化动态管理

  一是落实省级、市级事项清单调整实施工作。组织区有关单位及时对省、市取消、下放、委托、整合、移出类事项做好调整工作,其中涉及省级事项共852项;市级事项共116项。

  二是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结合清城区实际情况,我局组织编制了《清远市清城区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共224项,3月30日以清城区人民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三是实行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制度。结合清城区部分镇街实际情况,2023年3月15日印发了《清城区部分镇街政务服务中心事项清单》,涉及凤城街(299项)、东城街(299项)、石角镇(333项)、源潭镇(352项)和飞来峡镇(333项)共5个镇街。将市监、人社、社保等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到部分镇级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四是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管理制度。对清城区各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实行规范化、动态化管理,并督促各单位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中介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和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进行动态调整。2023年,清城区清城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涉及14个单位86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二)推动政务服务能力提升

  一是提升“一网通办”能力。目前,清城区进驻广东政务服务网的部门共有38个部门1779项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基本实现“一窗受理、一窗通办”,行政许可事项可网办率、一窗受理率均达100%,承诺办理时限比法定时限压缩95.26%,跑动次数为0.0257,即办率82.06%。

  二是推进政务服务“免证办”。通过广东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持续推进四免优化工作,让企业实现123项政务服务事项“免证办”,让个人实现325项政务服务事项“免证办”。

  三是持续拓宽政务服务“异地办”的范围。先后与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岳阳市岳阳楼区、广州市白云区签订“跨省通办”“跨城通办”协议。目前清城区实现区域“跨省通办”“跨城通办”事项共959项,设立“跨城通办”服务窗口,基本实现线下代办、全流程网办等方式,涉及公安,残联,民政,人力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实现跨省通办的事项95个,可通过涉及部门的线下窗口、线上平台、自助终端机实现异地办理。

  四是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建立全链条跟踪、全流程疏导、全方位服务的“全托式”行政审批服务,共对接42个市、区重点项目,走访市、区重点项目企业10个,切实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审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推行“告知承诺制”“容缺受理”,2023年,办理“告知承诺制”53宗。

  (三)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一是推进政务服务“二次统筹”。依托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二次统筹工作,推动全区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受理条件、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办理结果等共性要素实现市域范围统一,同一事项市域范围内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审批。

  二是打造“一站式”政务大厅。区政务服务中心进驻24个市级、区级部门承担着各类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651项,设有46个业务受理窗口,完善建立有容缺受理、首问责任、首席代表、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制度并将制度“上墙”。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帮办代办”“一件事”服务窗口、“企业开办”专区等功能性综合窗口,推进“一事一窗一次办”。

  三是深化“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将涉及跑多个部门或多个窗口办理的事项,实行“一窗受理、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一次反馈、一次分办、一窗出件、一键评价”的办理模式。

  (四)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

  一是加快做好“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就近办、自助办”应用推广。积极开展“粤智助”宣传推广活动,通过专题培训、圩镇宣传、进村入户的形式,全方位提升“粤智助”在基层的知晓度和使用率。截至目前,清城区已在区政务服务中心、8个镇街政务服务中心、71条行政村、2个社区共布设了84台“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实现了清城区行政村全覆盖,为群众提供公积金、医保、助农补贴等78项业务的查询和办理服务。

  二是推动残联业务互通延伸。清城区一门式一网式综合受理和协同调度平台正式切换到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受理和审批业务,实现全市同平台通办。清城区作为清远市首个试点区域与全国残疾信息化服务平台数据联通,进一步优化办理残疾人证业务流程,今后群众可到就近镇街党群服务中心办理残疾人证相关事项业务,目前,东城街道、源潭镇先行先试,并于2023年12月底全区推广应用。

  (五)提高监管精准化水平

  一是深化“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依托国家、省“互联网+监管”系统,通过整合汇聚各监管部门的监管业务信息,强化对部门监管工作的监督。我区部门执法账户开通总数1579个,共梳理编制的监管事项目录清单715项,实施清单总数879条,检查实施清单完成率100%,监管事项行为覆盖率99.58%。

  二是推动“好差评”、12345热线平台多样化监督。全面建成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覆盖全区线上线下政务服务事项,坚持以评促改,督促相关部门对企业与群众反映的差评工单进行整改,倒逼政务服务提质增效。按照《清远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12345热线运行管理,组织成员单位召开协调会8场次,集中协调了89件牵涉多个职能部门或职责不清的工单;组织承办人员业务培训共41人次,加快疑难工单问题的协调解决,提高工单流转、办理效率。

  (六)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

  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我局结合单位职能,按时公开、及时更新单位组织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财政预决算等国家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内容。2023年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共发布286条政府信息。

  (七)推动政务数据汇聚共享

  一是开展数据资源编目挂接、归集汇聚与共享工作,完成了综治视频监控、交通执法等相关数据的开放共享,有效推动了行政执法数据主题库的建设。截至目前,清城区已在省一网共享平台挂接数据资源642条,开放数据资源229条。

  二是切实做好“双公示”工作,建立健全“双公示”工作机制,指定专人进行督促管理,确保我局每月“双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2023年,我局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信用广东”“信用清远”“信用清城”等平台进行公示的行政许可数据共944条。

  (八)依法规范行政决策程序

  党组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决策经充分协商集体讨论决定,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在清城区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聘请了广东名典律师事务所黎玉莹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中咨询律师意见。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但对照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一是法治学习和依法行政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当前学习方式形式较为单一,主要通过开会传达、文件学习、普法宣讲等形式,亦和日常工作实际结合不够紧密。二是专业人才缺乏。信息技术人员数量及技术业务能力方面存在短板,数据管理专业人员缺少,真正熟悉、懂得信息化工作的干部偏少,“内行”领导及专业技术骨干较为缺乏,专业人才的供给与当前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数字经济对人才的需求不匹配。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基础薄弱,管理模式、管理手段创新不足。近两年一体政务服务能力第三方评估在全省排名靠后,有部分指标仍无法更改到位。三行政审批业务培训不足,业务技术水平有待提升。由于近年来业务审批方面的新标准新政策不断更新,对业务人员的技术水平要求不断提高,区行政审批局目前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足,

  在办理审批业务工作中需要与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多次沟通,一定程度上影响审批效率。四是部分行政审批事权下放还没有形成整合效应,各部门的事权下放水平参差不齐,部分镇街因人员队伍和硬件建设不足等原因,对事权下放存在畏难情绪,行政审批改革联动有待进一步加强。

  五、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继续强化学法懂法用法普法工作的领导和组织落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列为局党组重要工作议程,积极推动党员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普法工作,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做到遵章守法、依法行政。

  (二)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能力。进一步拓展政务服务应用的广度和深度,持续推进“一件事”主题式服务、“四免”优化等相关工作,拓宽跨省通办、跨域通办范围,拓展通办事项、丰富通办手段。

  (三)继续做好权责清单编制和调整工作。根据省市区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机构职能调整情况,依法依规、强化协作,对区级、乡镇街道的权责清单实行标准化、规范化、动态化管理,持续提升部门行政职权规范化水平。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丰富培训形式,加强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促干部职工主动学法、用法。充分利用政务大厅宣传阵地作用,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宣传栏、电子屏等各种资源整合,提高宣传教育实效。

  


清远市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