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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52452068/2017-00024 分类:
发布机构: 清城区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03-29
名称: 区政务办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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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务办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3-29  浏览次数:-

  2016年,区政务办在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两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为重点,结合中心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深入开展了中心信息公开工作。现将一年来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本报告由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受理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五部分组成,内容涵盖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区政务办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概述

  2016年,区政务办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和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按照国家、省、市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统筹协调信息公开日常工作,通过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拓展信息公开渠道,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完善信息公开要素,实现了该公开的政府信息不遗漏,防止了主动公开信息不完整;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等方面的工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我办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积极组织大厅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条例》和《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精神,结合我办信息公开工作,重点部署了涉及政府民生实施信息公开等工作,要求全办人员要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对照条例和要点,采取有力措施,推动信息公开范围不断延伸、内涵不断深化;要制定落实方案,分解公开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取得实效,进一步增强政府的公信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二)注重完善优化机制。

  为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我办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文件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保密审查机制,形成制度化的公开程序,建立了信息公开的监督管理制度,为信息公开提供有力保障。加强了信息公开宣传力度,扩大网上办事大厅在群众中的认知度。

  (三)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

  根据网站发展趋势和考核要求,大厅网站进一步完善了搜索服务、网站导航、内容纠错和收藏本站等功能,在各条信息增设“关键词”链接和导航,方便办事人员查阅,信息提供由被动向主动转变,有利于网站功能的丰富和海量信息的传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主要内容。2016年,我办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栏目及政府在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0多条,政务(工作)动态类信息(含图片信息)33条,审批项目事项及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等事项780多条,年度工作报告1份。此外我办还不定期通过报纸、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务服务信息6(篇、幅)。

   (二)公开形式。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主要通过五种形式发布政府信息。一是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二是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三是高新区(清城区)网上办事大厅;四是报纸、电视等本地主要公共媒体;五是高新区、清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电子触摸屏。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全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我办严格执行《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在信息公开工作中,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年内未发生因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办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但同时也存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在线办事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流程及便民程度需要进一步优化提升等问题。我办将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丰富内容,创新形式,拓宽渠道,不断改进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按照上级部门2016年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不断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等工作机制,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二)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培训,增强信息公开意识。我办拟在单位内部组织开展学习《条例》活动,提升全办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积极发挥信息公开在提高政府决策水平、促进机关作风转变、预防腐败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便民服务。按照要求,除保密范围内的所有政府信息能公开尽量公开,及时更新公开信息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