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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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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清城区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6-03-15
名称: 区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16-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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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3-15  浏览次数:-

201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市、区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当前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我办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贯彻落实,通过健全工作机构和落实工作人员、开展学习宣传以及信息录入等工作,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区政务办2015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受理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五部分组成,内容涵盖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区政务办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工作概述

2015年,我办坚持高效、便民、规范、廉洁、透明、公正原则,积极探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途径和方法,不断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载体,完善公开机制,把政务中心建成便民利企、透明行政的重要阵地。一是强化平台建设。按照市网上办事建设的工作要求,我办积极完善两区网上办事大厅的信息公开工作,目前,企业和群众只需要输入http://wsbs.qingcheng.gov.cn/的网址就能进入省网上办事大厅清远市高新、清城分厅网站。通过该网上办事大厅,企业和群众可查询政务公开、投资审批、网上办事、政民互动、效能监察等相关信息,网上办事大厅实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同时,借助高新区管委会和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发布关于我办的政务动态、政策法规、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等,并建立快捷链接,进一步方便群众进入高新区(清城区)网上办事大厅。二是丰富信息公开内容。2015年,我办积极配合两区网上办事大厅的建设工作,把市委托高新区、市下放(委托)清城区相关的审批服务事项录入办事大厅,方便群众查询和办理业务。目前,共计录入审批服务事项107项。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商事登记改革、落实跟踪服务企业等重点工作,及时向社会发布动态信息,让群众了解和监督我办落实上级部署,实际履行职能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主要内容。2015年,我办通过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高新区(清城区)网上办事大厅、政务服务实体办事大厅电子触摸屏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0多条。其中,政务(工作)动态类信息(含图片信息)34条,审批项目事项及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等事项586多条,年度工作报告1份。

(二)公开形式。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主要通过五种形式发布政府信息。一是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二是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三是高新区(清城区)网上办事大厅;四是报纸、电视等本地主要公共媒体;五是高新区、清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电子触摸屏。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5年度,我办未收到政府信息工作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我办没有向依申请公开对象收取复印、传真、递送等任何费用,也无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我办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申诉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办在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还不够,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时效性上也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上述问题,在2016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办将在以下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对照《条例》以及相关的规定确定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并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二是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丰富公开的内容,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充分利用好两区网上办事大厅这一平台,实现所有的政府信息全部上网公开,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发挥政务服务大厅、查阅场所、公开栏、网站的作用,更好地为公众提供周到的服务。三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严格按照两区党委政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清城区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