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17年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的;
2.区直单位实施了《清远市清城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2017年版》之外且没有其他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许可事项的;
3.没有公开公示审批主体、依据、条件、申请材料、收费标准、申请示范文本、咨询投诉方式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4.受理程序不规范,要求多次补正申请材料的;
5.擅自增减行政审批环节、条件的;
6.不能按期限办理行政审批,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7.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8.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的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9.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10.不必设立行政许可,可以取消、采取事后监督等其他管理方式、调整由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自律管理、通过技术标准或管理规范能有效管理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许可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欢迎一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区行政许可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清远市清城区行政审批局2017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举报电话:12310,3939279
来信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东城澜水新区行政文化大楼7楼,
清城区编办监督检查股(收),邮编:511510
电子邮箱:cqbb3939390@163.com
清远市清城区行政审批局
2018年4月13日
附件:
清远市清城区行政审批局2017年行政许可
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根据《关于报送行政审批许可和监督管理情况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 现有事项及办理情况
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清城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集中事项目录清单(第一批)的通知》(清府办函【2017】119号),我局业务审批一科包括住建、人防、水务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总共有14个事项,住建2项,水务10项,人防2项;业务审批二科现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共计13项,其中发改类4项,经信类2项,环保类6项,100%进驻网上办事大厅,其中办事深度为一级的占100%,办事深度为二级的占100%,办事深度为三级的占100%,审批事项整体办理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压缩至60.2%,均达到或超过省市要求的水平。
我们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范围、程序、条件实施行政许可,2017年申请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共有1374宗,受理受理宗,按时办结1374宗,受理率100%,按时办结率100%。网上全流程办理率86.75%,上网办理率89.41%,网上办结率88.07%,71.08%网上申办事项到现场办理次数不超过1次,18.37%网上申办事项实现零次跑动。不存在变相设定或实施行政许可,不存在增设许可前置条件,无超时办理、无违规收费等情况;能够做到对申请人实行一次性告知、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审批材料,涉及多个部门的关联性审批能够做到及时沟通,及时开会进行协调与配合。
(二) 依法实施情况
按照上级和市统一部署,积极优化审批流程和简化审批程序,推行“一门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提高网上办理率,推行跨层级事项扁平化办理、跨部门事项并联化办理,积极推进许可实施过程中的部门间信息共享和相互协同,创新申请受理、办理模式、审批服务方式等。所有事项都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实施,所有审批事项均依据法律法规赋予和规定的审批权限、范围、程序、条件进行审批;没有存在变相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按要求及时对行政许可配套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修改、完善;严守事项的法定办结期限、承诺办结期限,相对往年实际平均办结时间有效缩短等。
(三) 公开公示情况
1、我局各审批事项均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清远市高新、清城分厅(网址为http://wsbs.qingcheng.gov.cn/)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依据、程序、条件、期限、裁量标准、申请材料、收费标准、申请书格式文本、申请方式方法、咨询投诉方式等信息。其中环保类审批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或涉及敏感区域的报告表项目均进行了网上受理公告、拟审查公示、批后公告。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查询案件的办件进度,实时评议办件服务,也可以在网上对我们提出建议与意见。
2、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及以下资质核准这个事项,还会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的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网址:http://113.108.219.40/Approve/Default.aspx)的数据开放平台,进行审批后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3、主动通过实体大厅、清城区政府门户网站等多渠道主动公开公示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标准、办事指南,包含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主体、依据、程序、条件、期限、申请材料、申请表格及样本、收费标准、申请人权利、义务、法律救济渠道、咨询投诉信息,做到不同渠道公开的同一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内容一致。
本年度不存在未公开情况。
(四) 监督管理情况
我局实行“审管分离”的审批模式,许可后续的监管主要由相对应的职能部门进行管理与监督。同时,我局的效能管理科将对我们行政许可案件进行网上监督,减少或避免超时办理等情况。从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情况看,年度内没有发现、查处有关违法违规情况,单位内部严格对行政许可实施行为进行监督;监管对象和对审批人员的举报投诉量为0件。
(五) 实施效果情况
1、2017年,我局共办理行政许可事项1536件,全面做到依法依规,按时办结,达到设立行政许可时的预期效果,在规范市场和社会秩序、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改善营商环境、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2、我局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已纳入网上办事大厅,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
3、积极推动交通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大型骨干企业、生态环境工程等重点项目,积极配合区里的重点工作及重点项目建设提前介入、主动服务。
4、2017年全年,我局未发生行政许可相对人投诉及评分不满意的情况。
二、 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是由于近年国家、省、市、区大力推动职权清理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局审批事项不断调整,信息来源多样,部分事项调整后未能及时在网上更新公布。
二是网上办事系统有待进一步完善,办事系统稳定性不够高,数据统计汇总和分析功能还需进一步完善,不利于提高办事效率。
三、 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关建议
一是按照市、区编办的工作部署,继续推进审批标准化工作,对调整的审批及时进行网上更新公布。
二是进一步加强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完善操作系统和硬件设施,提高数据采集能力和传输效率,以满足大量数据快速传输的需要,确保网上办事大厅网络畅顺和安全,进一步加强数据统计汇总和分析功能建设,提高办事效率。
三是进一步加强组织和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要求,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及实施依据法律法规,认真落实上级有关决策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