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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52452068/2015-00003 分类:
发布机构: 平台管理 成文日期: 2015-03-31
名称: 区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14年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1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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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综合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14年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5-03-31  浏览次数:-

2014年,我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同时按照市、区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以开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现将我办2014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如下。本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工作打算。

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强化信息公开载体建设。近年来,企业和群众通过网络载体获取信息的要求越来越强烈,为此,我办不断加强网络载体建设,有效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效能。一是结合高新区(清城区)网上办事大厅建设要求,完善网上服务大厅功能。按照市网上办事建设的工作要求,我办积极完善两区网上办事大厅的信息公开工作,目前,企业和群众只需要输入http://wsbs.qingcheng.gov.cn/的网址就能进入省网上办事大厅清远市高新、清城分厅网站。通过该网上办事大厅,企业和群众可查询政务公开、投资审批、网上办事、政民互动、效能监察等相关信息,网上办事大厅实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二是借助高新区管委会和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发布关于我办的政务动态、政策法规、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等,并建立快捷链接,进一步方便群众进入高新区(清城区)网上办事大厅。

(二)丰富信息公开内容。2014年,我办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一是积极配合两区网上办事大厅的建设工作,迅速梳理服务事项,把市委托高新区、市下放(委托)清城区相关的审批服务事项录入办事大厅,方便群众查询和办理业务。目前,共计录入审批服务事项107项。二是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商事登记改革、落实跟踪服务企业等重点工作,及时向社会发布动态信息,让群众了解和监督我办落实上级部署,实际履行职能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主要内容。2014年,我办通过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高新区(清城区)网上办事大厅、政务服务实体办事大厅电子触摸屏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0多条。其中,规范性文件1份,政务(工作)动态类信息(含图片信息)45条,审批项目事项及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等事项300多条,年度工作报告1份。

(二)公开形式。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主要通过五种形式发布政府信息。一是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二是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三是高新区(清城区)网上办事大厅;四是报纸、电视等本地主要公共媒体;五是高新区、清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电子触摸屏。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区政务办未收到正式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由于未收到正式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故未产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区政务办暂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行为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工作打算

2014年,我办在加大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力度,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但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时效性上也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办将针对存在的差距和不足,积极做到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根据企业和群众的信息需求,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政务服务工作实际和职能要求,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加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二是进一步创新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立足政务服务部门职责职能,以方便群众和企业查询信息为出发点,同时,结合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的工作要求,不断创新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重点推进与广大群众和企业关切的信息内容、办事指南等相关资料的信息公开,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