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清城区公租房的家庭,因需要办理退房手续,承租人需缴清在租赁期间房屋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水、电、气、有线电视、物业服务等相关费用,并按以下流程办手续。
1.居住和平小区公租房,请到物业管理公司办手续(3899798)。
2.居住朱围大街公租房,请到管理员处办手续。
3.居住君隆财富大厦公租房,请联系清城区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办手续(3665532)。
4.居住龙塘镇公租房,请到龙塘镇公租房管理人员处办理手续(3602485)。
索引号: | 1144180200730324XU/2025-00052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清远市清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5-04-29 |
名称: | 清城区公租房退房手续办理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4-29 | |
主题词: |
承租清城区公租房的家庭,因需要办理退房手续,承租人需缴清在租赁期间房屋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水、电、气、有线电视、物业服务等相关费用,并按以下流程办手续。
1.居住和平小区公租房,请到物业管理公司办手续(3899798)。
2.居住朱围大街公租房,请到管理员处办手续。
3.居住君隆财富大厦公租房,请联系清城区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员办手续(3665532)。
4.居住龙塘镇公租房,请到龙塘镇公租房管理人员处办理手续(3602485)。
主办单位:清远市清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0763-3665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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