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现向广大群众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二维码,如发现以下情形的可进行举报:
1.擅自调换、出租、转租、抵押公租房的;
2.将公租房用于经营性用途或者改变为其它使用功能的;
3.房源配置与实际入住人数不一致的;
4.申请人及共同家庭成员名下有房产或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超出15平方米的;
5.申请人及共同家庭成员名下有代步汽车的。
投诉电话:0763-3327686 0763-3665532
索引号: | 1144180200730324XU/2024-00018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清远市清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4-01-25 |
名称: | 关于清城区公租房违规保障投诉举报渠道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01-25 | |
主题词: |
为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现向广大群众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二维码,如发现以下情形的可进行举报:
1.擅自调换、出租、转租、抵押公租房的;
2.将公租房用于经营性用途或者改变为其它使用功能的;
3.房源配置与实际入住人数不一致的;
4.申请人及共同家庭成员名下有房产或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超出15平方米的;
5.申请人及共同家庭成员名下有代步汽车的。
投诉电话:0763-3327686 0763-3665532
主办单位:清远市清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0763-3665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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