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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0200730324XU/2023-00176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清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3-11-21
名称: 有意向申请住房保障的家庭,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名下有运营车辆,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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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向申请住房保障的家庭,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名下有运营车辆,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发布日期:2023-11-21  浏览次数:-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无代步性质的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车和摩托车除外);如有营运性质的机动车辆,车辆价值不超过6万元,其他条件同时符合的情况下,也可申请住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