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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0200730324XU/2023-00011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清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 2023-01-09
名称: 清远市清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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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2  浏览次数:-

       2022年,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坚持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三会一课”开展专题学习,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密切联系工作实际,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党组(扩大)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部署法治清城和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整改工作,审议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研究解决我局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二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以“第一议题”开展理论学习7次,各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集中学习和交流研讨5场次,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努力化解建设领域矛盾纠纷”为主题的专题法治讲座1次。

  (二)学习宣传贯彻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情况

  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新修订法律法规。参加以“学习行政处罚法,增强法治能力,推进法治建设”为主题的《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班,推动行政处罚法实施,提高干部职工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对法治建设的思想认识,进一步推进我局法治建设进程。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我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2022年,共召开3次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并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研究部署;根据工作安排进行书面述法述职,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四)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以及落实我区2022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情况

  1.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大力推进一站式联合验收,提升全市实施联合验收项目占竣工验收项目的比例。二是统一竣工验收图纸和验收标准,统一出具验收意见,坚决杜绝“预验收”模式,对工程建设全过程实施质量、安全、消防、人防融合监管。三是创新监督机制,分级分类实施精细化、差异化管理,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将宗地内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内,不涉及敏感区、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新、改、扩建普通仓库和厂房纳入改革范围。2022年,清城区工建平台共受理4127个件,其中第一阶段共629个件,第二阶段共2157个件,第三阶段共958个件,第四阶段共383个件,其中已办结2993个件, 退件共1007个件,未办结共1134个件。

  (2)创新和完善监管方式。加强与“放管服”改革相配套的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探索、推进多种安全监管新模式。一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依托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每季度开展一次“双随机”抽查暨危大工程专项检查,全年共计抽查在建项目39宗,针对安全问题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31份。二是委托第三方监督抽检。为弥补技术力量不足的问题,通过委托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总站有限公司实施整机检测的方式,对区属在建项目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整机安全状况进行抽检。共抽检38个项目的162台建筑起重机械,责令49台部分关键参数不合格的建筑起重机械暂停使用、限期整改,并对6台起重机械的相关单位进行立案查处。

  (3)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在企业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作出承诺的前提下,支持企业提前进场进行勘察设计、修建施工临时设施等,实现“引进即筹建”。二是开展网上审查,实行并联审批。将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审查,在广东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系统中开展;对施工许可和消防设计审查实行并联审批,审批时长从15个工作日压减至1个工作日,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三是推动300平方米以下特定既有建筑校外托管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豁免办理消防备案手续,从源头化解托管机构办理难等问题。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

  严格执行《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全面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2022年,我局制定的《关于公布清城区住房保障对象标准及条件的通告》经过征求各部门及公众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后印发,并通过清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及时向社会公众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3.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决执行《清远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清远市清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制度》,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听证)、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及公布公开、决策后评价和责任追究等法定程序。二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布《清远市清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三是建立局法制审核机构,聘请律师顾问团队,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4.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加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和执法现场业务指导。2022年,我局参与镇街综合执法部门现场业务指导7次。二是建立案件移送协调协作制度。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实行移送,并协助镇街综合执法部门完成执法工作。

  (2)加大重点领域监督执法力度。积极对辖区内在建工地安全生产、扬尘防控、工程质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2022年,我局除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外,还开展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预防高处坠落安全检查、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双随机”执法检查等专项检查工作,共计检查工程项目1652宗次,针对检查发现存在问题或隐患的工地,发出整改类文书698份,并对48家企业、267名岗位人员进行质量安全动态记分,对57家企业进行诚信扣分。

  (3)强化依法执法、规范执法。推动依法执政依法监管,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不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2022年度受理行政许可案件64宗,均在规定时限内处理完毕并公示,处理行政处罚案件33宗,推动依法治国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对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未办理施工许可、建筑起重设备未办理安装告知手续擅自安装、需论证的施工方案未按要求组织专家论证、施工扬尘等违法违规行为的24家企业、9名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43.332万元。

  (4)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一是落实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制度和曝光制度,约谈2#厂房、4#厂房和万豪明月湾等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二是强化典型生产安全事故警示宣传。1月7日,组织召开清城区岁末年初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暨疫情防控提醒会;6月17日,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召开第二季度安全生产警示提醒会,通报安全生产事故案例;9月30日,组织召开第三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暨疫情防控工作提醒会,观看“生命至上,警钟长鸣”教育片,现场接受典型案例事故警示教育;12月30日,召开岁末年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提醒会。

  5.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关于“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有关工作部署,积极做好三个区属“问题楼盘”引发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二是积极化解物业管理区域投诉纠纷,按照“一楼一策”化解措施,积极推进好年连花园、恒大银湖城等楼盘的矛盾化解工作。将物业投诉纠纷等7项政务服务事项委托镇(街)实施,并积极组织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召开业务培训会,今年共计组织镇街114人次开展业务培训,指导其处理投诉纠纷182宗,物业备案9宗。2022年,我局累计接收信访案件7475宗,立案信访案件5495宗,同比下降24.6%,其中物业管理类案件4618宗,工程质量问题类案件99宗,安全文明施工类案件31宗,市政管理类案件6宗,咨询类案件100宗,其他案件641宗,均在办结期内处理完毕,办结率100%。

  (2) 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我局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2年,我局收到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共5宗,其中3宗原告已撤诉,2宗进入二审程序,均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单位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共出庭7次,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6.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践行“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上报、政府门户网站更新等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2022年,在清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主动公开210条政府信息。二是健全完善生效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继续做好行政处罚的执法信息公开公示工作,2022年共处理33宗行政处罚案件,均于规定时限内在广东省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示。

  7.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是定期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最新政策和法律精神,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大问题,进一步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的地位、权限和责任,落实“一把手负责,分管领导包抓”的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制度。二是制定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和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等形式开展学习。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执法人员不足,执法专业水平有待提升,部分干部职工学法用法主动性不够等。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进一步优化审批工作。我局作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牵头单位,将根据现有情况及时反馈,加强与各职能部门沟通协调,进一步优化审批工作。

  二是加强执法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利用好网络直播平台、开展跟班学习活动,强化法律知识业务的培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的质量和成效。

  三是认真抓好学习培训。继续实施年度学法计划,及时开展新颁布、新修订的政策规章和法律知识学习,全面提升党政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和自觉运用法律知识执政的能力水平。



                                                                                               清远市清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