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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02007303581A/2023-00031 分类:
发布机构: 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03-29
名称: 关于林彩容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文号: 源潭委〔2023〕26号 发布日期: 2023-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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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林彩容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14  浏览次数:-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部门:

  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林彩容同志任统战干事,免去其党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国良同志任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免去其综治办副主任职务;

  余兴亮同志任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综治办副主任职务;

  曹湛均同志兼任消防事务办主任;

  郑铭泰同志任武装干事;

  陈杏园同志任组织办副主任;

  陈维聪同志任纪检干事;

  胡锐敏同志任卫健办副主任;

  黄斯尧同志任综治办副主任,免去其环境监察中队队长职务,保留正股级待遇;

  麦志权同志任消防事务办常务副主任(正股级),免去其消防事务办主任职务;

  李柏承同志任消防事务办副主任,免去其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职务,保留正股级待遇;

  神 晖同志任财政所副所长;

  梁炽辉同志任陶瓷办副主任;

  叶杰荣同志任内务办副股级干部,免去其党政办副股级干部职务;

  陈达勇同志任人大办副股级干部,免去其企业发展总公司副经理、开发公司副经理职务;

  叶社坤同志任退役军人服务站副股级干部,免去其执法三分队副队长职务;

  吴水连同志任污染防治管理办副股级干部,免去其陶瓷办副主任职务;

  潘秋连同志任农办副股级干部,免去其食安办副主任职务;

  潘卫国同志任综治办工作人员,保留正股级待遇;

  张仲堂同志任执法一分队工作人员,保留副股级待遇;

  伍子颖同志任统战办工作人员;

  廖文振同志任执法三分队工作人员;

  麦增炜同志任执法三分队工作人员;

  汤文清同志任执法三分队工作人员;

  陆泽舜同志任专职消防中队工作人员;

  陈德茂同志任招商办工作人员;

  邓潮乐同志任陶瓷办工作人员;

  洪仕林同志任征地拆迁办工作人员;

  黄建宁同志任城建办工作人员;

  龙健东同志任城建办工作人员;

  陈锡坤同志任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电所)工作人员;

  欧阳鹏同志任城建办工作人员;

  罗婉丽同志任信访办工作人员;

  免去谢土英同志统战干事职务。



  中国共产党清城区源潭镇委员会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