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镇属各部门:
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林彩容同志任统战干事,免去其党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国良同志任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免去其综治办副主任职务;
余兴亮同志任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综治办副主任职务;
曹湛均同志兼任消防事务办主任;
郑铭泰同志任武装干事;
陈杏园同志任组织办副主任;
陈维聪同志任纪检干事;
胡锐敏同志任卫健办副主任;
黄斯尧同志任综治办副主任,免去其环境监察中队队长职务,保留正股级待遇;
麦志权同志任消防事务办常务副主任(正股级),免去其消防事务办主任职务;
李柏承同志任消防事务办副主任,免去其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职务,保留正股级待遇;
神 晖同志任财政所副所长;
梁炽辉同志任陶瓷办副主任;
叶杰荣同志任内务办副股级干部,免去其党政办副股级干部职务;
陈达勇同志任人大办副股级干部,免去其企业发展总公司副经理、开发公司副经理职务;
叶社坤同志任退役军人服务站副股级干部,免去其执法三分队副队长职务;
吴水连同志任污染防治管理办副股级干部,免去其陶瓷办副主任职务;
潘秋连同志任农办副股级干部,免去其食安办副主任职务;
潘卫国同志任综治办工作人员,保留正股级待遇;
张仲堂同志任执法一分队工作人员,保留副股级待遇;
伍子颖同志任统战办工作人员;
廖文振同志任执法三分队工作人员;
麦增炜同志任执法三分队工作人员;
汤文清同志任执法三分队工作人员;
陆泽舜同志任专职消防中队工作人员;
陈德茂同志任招商办工作人员;
邓潮乐同志任陶瓷办工作人员;
洪仕林同志任征地拆迁办工作人员;
黄建宁同志任城建办工作人员;
龙健东同志任城建办工作人员;
陈锡坤同志任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电所)工作人员;
欧阳鹏同志任城建办工作人员;
罗婉丽同志任信访办工作人员;
免去谢土英同志统战干事职务。
中国共产党清城区源潭镇委员会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