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我局严格贯彻落实省、市、区委、区政府法治政府的工作部署及我省委“1310”具体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并取得良好成效。现把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汇报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毫不动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局坚决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我局党委通过党委中心理论学习、第一议题等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3次,研究部署我局贯彻落实意见。党支部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运用“一学、二谈、三评”、“1+1+2”等模式开展学习,共组织党员领导干部20人次谈认识、谈体会、谈措施,41人次研讨发言,82人次交流发言。
(二)坚持不懈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省委“1310”具体部署,立足清城实际,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一是开展常态化学习。局党委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3次,并部署研究我局贯彻落实意见开展专题研讨学习,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使全部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二是抓好法治教育与干部培训相结合工作。组织我局干部职工开展执法业务培训,并利用学习强国、广东省干部网络学院、应急管理网络学院、广东省学法平台等,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学习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等。
(三)坚定不移抓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局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终述职报告,全部完成书面述法。二是局党委会议年2023度内2次专题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三是坚持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有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有效解决法治建设中突出问题和巡察反馈问题。
(四)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我局已完成行政许可受理发证一窗通办,受理资料由我方内部送至业务股室,实现受理、发证一窗通办,并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公开材料清单,减少群众跑腿。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做到收取材料“一手清”,解释工作“一口清”,提高行政效能。优化行政审批时限,对于承诺件办理时限由法定的30个工作日缩减至5个工作日;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法人变更名称、易制毒化学品备案证明、重大危险源备案纳入即办件,办理时限为1天。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共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84份,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8份;办理易制毒经营备案证明3份,注销1份;核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390份;核发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备案告知书7份。公共信息系统和执法系统录入双公示信息168条,及时率100%,正确率100%,行政许可公示率100%。全部在法定时限内办结。
(五)推进行政决策规范化。一是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对《清远市清城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份文件进行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二是发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清城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六)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工作机制,落实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严格落实自由裁量权。明确轻微违法行为被首次发现后能够按要求整改消除危害后果,且执法人员经现场检查认为企业现场安全管理状况良好的,以教育为主,使当事人受到教育,一般不予立案查处,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二是多次组织我局执法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并参加由清远市应急管理局举办的执法培训班,从而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2023年1月至12月21日为止,我局共立案27宗,结案5宗。三是实行说理式执法,在执法过程中,向行政相对人进行普法,以案释法,通过充分说理方式,让行政相对人知法懂法,今年以来未出现行政复议案件,同比下降100 %;今年新收行政诉讼案件6 宗,同比下降33 %。四是切实履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今年我局行政诉讼案件开庭数10件,负责人出庭8件,出庭率80%。五是积极推进“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的实施,共开展10 次联合执法活动。六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开展常态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局内行政5宗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对存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七)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妥善解决纠纷。实行政诉讼争议调解,避免行政风险,节约政府资源。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妥善解决纷争。由清新区人民法院2023年3月20日作出的(2022)粤1803行初74*号判决,被告我局及原告清远市***地毯有限公司均不服,提出二审上诉。期间该公司多次要求与我局进行协商和情况反映。经了解,该公司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处理相关事项时态度良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工作,我局主动向清城区行政争议诉源治理联调办公室申请调解,经调解,与行政相对人达成和解,双方提出诉讼案件三宗成功撤诉,减轻企业经济压力的同时,减少行政机关诉讼风险和司法机关诉累,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
(八)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做好网站规范化建设和新媒体监管工作,主动在清城区政府网站我局信息公开目录下公开各类信息146条,发布政策解读文件3份,按时办结依申请公开件3 件,按时核查办结“互联网+督查”线索事务,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九)扎扎实实做好法治宣传工作。一是采用“线上+线下”的方式开展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提升宪法、民法典的群众知晓度,推进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常态化。二是依托“5.12”防灾减灾日、616安全生产月、创文等时间节点,借助社区(村居)平台,组织干部职工志愿者开展普法活动,深入企业、社区、开展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常识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和社会公众的普法力度和覆盖面,其中“5.12”防灾减灾日、616安全生产月共有近千人参与活动,到沿江、顺盈时代广场、江滨公园、凤城广场4个社区开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三是结合2023年清城区“质量月”、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及宪法宣传周开展民法典、宪法知识宣传工作。利用9月13日下午在清远市保利广场一楼中庭开展2023年清城区“质量月”活动、12月4日在中山公园开展的国家宪法日及宪法宣传周活动,我局积极参与活动,并借该平台组织普法志愿工作者对来参与活动的企业负责人、企业管理人员及广大市民群众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知识宣传工作。现场吸引众多群众前来参观咨询,两场活动发放宪法、民法典宣传手册逾500册,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提高广大群众法律意识。四是8月23日组织各乡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人员参加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专题讲座,并发放《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小册子两千份,以便乡镇更好开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法治宣传活动。五是利用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时机开展普法宣传,截至目前为止,共对89 家企业开展普法宣传,发放宣传资料287册,包括宪法、民法典、安全生产法、禁毒宣传、安全作业常识、新员工安全必读、垃圾分类宣传,接受普法宣传逾1000人次。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我局虽然在法治政府工作上取得一些成效,干部职工法治素养有所提升,行政执法更加规范,应急普法工作扩展范围更大,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我局整体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还需进一步增强。二是依法发挥应急管理统筹协调方面的作用不够突出。三是普法领域仍存在短板,方式方法上缺乏灵活性,日常普法大多采取悬挂横幅、发放传单、摆摊设点等方式,受众人员有限,宣传面不够广,普法效果不佳。四是法治队伍力量仍然不足。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安排
(一)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地落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政府中心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局法制机构多方面审核行政执法材料,规范行政执法内部审查标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三)强化法治人才培育。加大对人才培养力度。加强对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工作队伍建设,全面开展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专项培训。
(四)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中央、省、市、区级媒体的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报道本地区本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特色和亮点,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和关注。
清远市清城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