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2月6日至5月6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清远市清城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开展了巡察。2023年7月28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向清远市清城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公开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统一思想,切实扛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巡察是政治体检,整改是政治任务。局党委把巡察反馈意见作为对局党委落实决策部署的一次“整体把脉”,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解决突出问题、达到自我提升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深刻领会区委巡察反馈会的工作部署要求,坚持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压实整改责任。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委迅速召开会议,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进行部署,成立以局党委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把局党委班子、班子成员及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巡察要求上来,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局党委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主持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巡察工作4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7次,亲自主持拟制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督促班子成员及党支部、各责任股室、下属单位认真抓好整改工作落实。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各股室、下属单位认真贯彻局党委整改工作要求,即知即改,全面整改。全局上下形成党委领导、班子带头、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是明确责任分工,持续推进整改落实。根据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4个方面45个问题,并有针对性的制定了整改措施,形成《清远市清城区应急管理局党委落实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列出整改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及配合股室、整改时限,做到目标清晰、问题具体、措施得力、时限严格,并按照整改工作要求,落实“每周一报”整改任务落实情况报告制度,全面抓好整改。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意见,重点抓好4大方面45个具体问题的整改落实。
(一)对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
原因分析:局党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应急管理工作结合不够紧密,存在重部署轻落实思想,对一些涉及多部门的工作事项,不够主动协调和推进解决,缺乏将意识形态工作融入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识。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学用结合不够紧密的问题。
(1)政治敏锐性不高,理论学习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年度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救灾、优化营商环境的指示批示精神学习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及“三会一课”计划,7月28日以来共开展学习4次,交流发言16人次。二是把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管理工作纳入每次党委会议研究议题,结合实际提出工作要求。三是制定《清城区应急管理局党委会议制度》,进一步规范党委会议程序。四是开展调研活动,持续强化学习成果转化。各班子成员根据职责分工选定调研主题开展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5篇,为找准摸透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管理发展短板弱项和破解难题提供了参考借鉴和具体实现路径。
(2)政治领悟力不足,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总体谋划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街镇召开了应急管理业务工作会议,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论述,听取了各街镇应急预案编制的工作进度,并对各街镇制定应急预案进行了指导。二是完成预案的修订。已按程序印发《清远市清城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目前该事项已完成整改并列为长期坚持。
(3)政治执行力不强,落实上级工作安排打折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三次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批示指示精神,研判分析2023年秋冬季森林火灾形势,学习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等。二是加快完成北峡山森林防灭火能力提升项目。三是进一步完善区森防办工作职责,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清城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分工的通知》《关于调整清远市清城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分工、夯实责任,进一步确保林防灭火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制定印发《清远市清城区2023年森林防灭火宣传月工作方案》《关于采取超常规措施做好中秋国庆重阳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紧急通知》《清远市清城区2023年中秋国庆重阳期间森林火灾专项应急预案》《关于开展清城区2023 年中秋国庆重阳期间森林防灭火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清远市清城区2023年重阳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进一步压实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各镇街(场)责任,防患于未然。
2.关于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不充分,应急力量和资源未能得到充分整合优化的问题。
(1)区安委办实体化运作不顺畅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街镇、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召开全区中秋、国庆假期安全防范会议暨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判会,集中讨论部门间沟通不畅、上下联动不足的疑难问题,要求有关部门切实履行本单位安全监管职责,避免出现推诿、扯皮的现象督促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形成监管合力。二是针对区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的问题,每月发函及时提醒消防部门在限期内复查企业整改情况,并及时提交整改到期的重大火灾摘牌申请资料。三是已印发清城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调查技术总结报告和工作总结报告(应急管理系统)。四是将清城区29个林火远程监控系统按计划接入省、市及区大数据中心平台,完成资源整合,实现资源共享。
(2)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成《进一步完善清城区和广东清远高新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协同监管工作机制 (征求意见稿)》拟稿。二是已印发《清远市清城区应急管理局推进涉企“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实施方案(试行)》,通过制定规范,强化与高新区、广清园及各街镇的联动,避免再次出现多层级重发检查现象突出。三是开展执法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学习“综合查一次”、“包容审慎”、“分级分类”等执法细则文件,强化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水平和“综合查一次”的执法意识。
3.关于谋划应急管理机制与新形势新要求不相适应,履行应急管理核心职能还不到位,监管责任弱化虚化的问题。
(1)监管难题未能破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清城区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行政执法实施细则(试行)》和“服务+执法”,“日常+执法”,“执法+专家”三种制度,进一步厘清各街镇企业的底数,并进行分级分类检查,压实各层级监督管理责任,避免重复执法。二是通过与各街镇沟通,重新核定规上及重点企业底数,强化监管。三是将“一企业一监管台账宣传”加入我局每日执法检查任务,记录并收集宣传情况,推动对我区企业“一企业一监管”台账的建立工作,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通过宣传督促各街镇进一步推进所负责管辖规下企业开展“一企业一监管台账”建档工作,目前清城区规上企业建档100%,规下建档比例为99.64%。四是组织安全生产标准化宣传会,进一步推进我区企业标准化建设,目前已取得标准化并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数有70家。
(2)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分别组织各街镇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应急办主任、61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培训,要求各街镇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和检查执法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压实各街镇的安全生产责任。二是督促各街镇,进一步推进所有负责管辖规下企业开展“一企业一监管台账”工作进度,目前清城区规上企业建档100%,规下建档比例为99.64%。
(3)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清城区三防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学习郑州7·20暴雨经验教训,研究县域应急物资储备工作,通报省、市纪委近期督查问题,并研究部署下一步我区三防工作具体任务。二是落实《广东省基层(县域)应急物资储备分类指引(试行)》对清城区应急物资储备现状摸底、统计。区三防办发放资金用于各镇街及有关成员单位防汛工程、复工复产、应急救灾物资装备采购等,进一步保障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三是加强与区发改局协同,完善区级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及年度采购计划。完成区级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征求意见和印发《清远市清城区应急物资保障“十四五”规划》,并完成应急物资年度采购计划。四是制定区应急救援大队功能分布图,并明确各区域管理负责人和责任人职责,加强森林消防大队内部监管。
4.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不到位,行政执法工作有短板的问题。
(1)依法行政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为提高行政执法案件质量,制定行政执法案件要素和评分细则。二是开展案件自查自纠工作。将2021年与2022年依法行政考核案件考评结果重新通报各执法人员,要求参照被扣分事项举一反三,贯彻落实。目前已对2023年的执法卷宗完成自查自纠工作,自查发现问题已完成整改。三是组织局执法人员、街镇应急办开展行政执法指导意见培训,并聘请律师就《安全生产执法手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对出现复议被撤诉、败诉的案件进行深度分析、梳理,举一反三,避免重复出现同样问题。四是制定“服务+执法”,“日常+执法”,“执法+专家”三种制度,形成每日收集执法情况反馈,反馈台账、收集文书、执法服务评价表等资料情况反馈至各分管领导的机制,并通过制度加强环节监督和对执法人员的考核。五是为规范行政执法检查程序,充分发挥执法设备在日常执法过程中的作用,制定《清远市清城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机制(试行)》,并将执法人员使用执法记录仪的情况纳入干部考核内容,通过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促进执法检查规范化。
(2)审核把关不严。大部分案件审议过程“点头过堂”、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案件审批表,完善案件审批流程规范,加强案件审核工作。二是组织局执法人员、街镇应急办开展行政执法指导意见培训,就《安全生产执法手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对出现复议被撤销、败诉的案件进行深度分析、梳理,举一反三,避免重复出现同样问题。三是制定《清远市清城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案件审核委员会工作制度》,明确案审会的职责、审理规程,提高案件审理的质量。
(二)对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
原因分析:作风建设不够扎实,局党委班子对工作标准要求还有待提高,对内部管理抓得不够紧,廉政风险排查不到位,对第三方服务公司把关不够严格,对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缺少引导。
1.关于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与各街镇沟通,重新核定规上及重点企业底数(工贸行业303家,化工医药行业178家,共481家)及企业信息。二是印发《清城区应急管理系统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通过该办法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体系,避免多层多头重复执法。
2.关于项目招投标管控不到位,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1)重招标采购、轻履约验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清远市清城区应急管理局聘请技术服务机构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二是对5家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检查,8月份已完成第三方服务机构列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暂无发现隐患问题。三是对第三方服务机构就省、市对第三方服务机构检查通报的共性问题进行了约谈,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四是对已完成的服务项目组织开展验收并纳入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履约内容。
(2)项目招投标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各股室负责人及内勤人员开展财务管理培训,学习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广东省网上中介超市管理办法》,熟悉招投标流程和中介超市采购流程。
(3)评标错误的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各股室负责人及内勤人员开展财务管理培训,学习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广东省网上中介超市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熟悉招投标流程和中介超市采购流程,再次明确评标要素和评标要求,2023年开展的项目招投标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合理设置评标内容,规范评标工作。
3.关于公车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资金预决算管理。将区应急救援大队车辆费用纳入区森林消防专业大队经费中,规范资金支出管理。二是推进编制划转工作。根据工作要求,配合市林业局清城分局在广东省公务用车平台录入2021、2022年车辆运行数据,目前正在录入2023年车辆运行数据,待完成车辆运行数据录入后按程序在公务用车平台提交车辆编制划转申请。
4.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组织各股室负责人和内勤开展财务管理培训会议,要求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规范报销手续,目前所有发票都已按要求进行背书。二是规范资金管理,加强对财务人员的监管,明确要求不能通过零余额账户向基本户转存资金。三是修改完善了我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明确IC卡加油制度,实行一车一卡加油制度,并停用违规的油卡,目前已完成注销退费流程,余额已上缴财政。
5.关于落实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组织各股室负责人和内勤人员开展财务管理培训会议,学习集中采购目录和分散采购目录内容,明确要求财务人员和各股室要严格执行。二是严格落实政府采购程序。2023年进行的修缮项目已按程序在政府集中采购平台进行采购。
6.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当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修改完善我局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固定资产管理要求,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二是清点整理需要报废的资产并按程序进行报废。三是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并按要求进行登记和编号整理。
7.关于工会会费未按规定收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了工会会费的补缴工作,已按程序划入工会账户。二是2023年在编在职干部工会会费严格按照“工资收入的5‰”收取。
(三)对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
原因分析:局党委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压力传导不到位,局党委谋划机关党建措施少,推动力度不足,在党支部建设方面欠通盘考虑,导致党支部建设缺少活力和创新举措,作用发挥不明显,疏于对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制度执行力度不够。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问题。
(1)责任传导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和警示教育。充分运用好“四种形态”,对存在相关问题的干部开展谈话提醒。二是党委会议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提出我局贯彻落实意见。三是结合纪律教育活动月,由党委书记主持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并开展专题廉政党课,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增强党员干部遵规守纪意识。组织党员干部到清远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参观,通过参观近年来查处的多个典型案例,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四是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要求各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人员的管理。9月底前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各股室负责人之间已完成一次党内谈话。五是严格落实考核考评制度,进一步压实层级管理责任,建立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评分、班子综合评议的机制,对干部职工进行季度、年度综合考评。六是明确要求班子成员在年底撰写述职述廉报告时要增加如何监督管理党员干部的具体措施。
(2)抓早抓小工作形式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充分运用好“四种形态”,对存在相关问题的干部开展谈话提醒。另一方面,按照巡察民主生活会的要求,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股室负责人和党员代表分别开展了会前谈心谈话,9月底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各股室负责人之间已完成一次党内谈话,把问题谈透、把思想谈通、把改进方向谈明白。二是结合纪律教育活动月,通过支部主题党日组织党员干部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三是明确工作要求。要求党员干部认真撰写抓早抓小工作总结,结合实际查摆存在问题、谋划下一步工作思路及打算。
(3)对年度绩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不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绩效考核整改工作的统筹部署,对2022年绩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清单再次梳理,反馈问题12项,其中6项内容整改责任为班子全体成员,其余6项根据班子分工分别由分管领导负责。二是为抓好绩效考核整改工作,召开2次党委会议研究部署2022年度绩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阶段性整改落实情况及2023年绩效考核工作,要求各股室负责人要梳理2023年绩效考核的失分点,及时查漏补缺,抓紧工作进度,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
2.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日常管理教育不够严格的问题。
(1)执法队伍能力素质提升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全局执法工作人员安全生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安排检查任务,保证执法人员统筹调度合理性,每日登记检查情况,每月整理执法人员出勤情况,明晰执法检查情况。二是制定《清远市清城区应急管理局聘请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检查办法(试行)》,通过该制度落实专家评价表(专家服务满意度调查表),对聘请的专家及其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并结合我局发布的《聘请技术服务机构(专家)管理制度》对专家进行管理,对专家检查过程情况进行监督,出现异常及时通报,以加强对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三是组织开展执法培训3次,由业务股室负责人、专家、律师针对检查注意事项、案例分析开展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
(2)个别干部存在“躺平”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由分管领导对存在躺平现象的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谈原因分析、整改措施和工作要求,要求涉及问题的人员抓好整改落实。二是组织专题学习。组织专题会议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至四章、第五至十章,通过读条例原文,使党员教育管理工作遵循的原则理解得更透彻。三是加强管理考核,修订《清远市清城区应急管理局落实从严教育管理干部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把党员受教育管理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调动干部干事创业和担当作为的积极性。四是开展“亮承诺、亮身份、亮服务”三亮工作,设置“学习感言卡”实行动态更新,结合推动党员干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工作方案试行文件,以学时制落实“三会一课”学习指标,充分调动党员干部每月学习积极性和自觉性,提升党员干部把学习能动性转化为工作的动能,进一步发挥党支部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作用。
3.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充分,工作仍有短板的问题。
(1)学用“两张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局党委抓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为抓好绩效考核整改工作,召开党委会议听取了2022年度绩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阶段性整改落实情况及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各股室负责人列席参加,听取理论学习、“五星党支部”建设、“两新”党组织走访情况及通报存在问题,提出下阶段工作要求。二是落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党支部落实责任,由党委书记任支部书记,党委委员任支部副书记强化党支部人员配置,党委书记召开支委会专题研究推进党建工作5次,切实抓好五星党支部创建工作、“两新”党组织联建共建等工作,主持制定《清城区机关党建“三抓三提升”行动方案》任务分解表,将任务分解至支委委员,细化任务逐项落实。三是落实抓党建工作责任,起草了《党建工作清单》,明确局党委、党委书记、党委班子的工作职责,要求党委班子成员要根据职责分工抓好分管人员的理论学习,把党建工作融入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森林防灭火工作。
(2)责任软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分管领导对存在相关问题的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谈原因分析、整改措施和工作要求,要求涉及问题的人员抓好整改落实。二是修订《清远市清城区应急管理局落实从严教育管理干部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把党员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3)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会上对预备党员第三季度考察情况进行了研讨,研讨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情况。召开第三季度支部党员大会通报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情况。二是加强党务知识学习。组织专题会议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基层党务工作手册》,明确发展党员流程和基本要求。
4.关于聘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分管领导对存在“个人年度工作总结照搬照抄上一年度”的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谈原因分析、整改措施和工作要求,要求涉及问题的人员抓好整改落实。二是规范档案管理工作,对局机关和区应急救援大队的人员按要求建立完善的档案。
5.关于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巡察整改成果运用效果不佳的问题。
(1)对市委安全生产风险防范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督促市委安全生产风险防范专项巡察反馈未完成整改的6项问题涉及的整改责任单位切实抓好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督促切实推进整改工作。二是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效用,区安委办将市巡察发现风险隐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将纳入2023年度全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重要事项,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在年度考核中进行相应扣分。
(2)对上一届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分管领导对存在批评和自我批评材料雷同、错漏现象的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谈原因分析、整改措施和工作要求,要求涉及问题的人员抓好整改落实。二是组织专题学习。组织开展支部主题党日,结合纪律教育月活动,围绕廉洁自律主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章第七章党的纪律。三是制定《清远市清城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主体责任实施细则》,及时修改已废止的相关廉洁自律制度,并提请局党委会议审定通过。四是加强教育管理。局党委会议专题部署党风廉政工作,传达区第二十一期领导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班精神及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班子成员要抓好分管党员干部的管理,教育其坚定理想信念,时刻紧绷廉洁自律之弦。
(3)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反馈问题整改打折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目前已对2023年的执法卷宗完成自查自纠工作,目前已完成对发现问题的整改。二是组织局执法人员、街镇应急办开展行政执法指导培训,就《安全生产执法手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期间将执法人员现有案卷进行集中梳理、自查自纠、避免重复出现同样问题。三是明确执法案卷整理要求,组织业务股室负责人和相关执法人员召开案件评查会议,会上就执法检查、处罚、强制等七宗案件评查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指导,要求执法人员加强相关学习,认真对待案件工作,明确案件办理各个环节流程。
(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方面
原因分析:局党委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不到位,破解难题的能力仍需提升,在面对安全监管的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仍习惯于按照老经验、老办法推动。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不到位,对优化营商环境谋划思考不深入的问题。
(1)理论学习不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学习计划,通过党委会议、“三会一课”、“第一议题”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学习3次,交流发言8人次。二是扩大学习覆盖面。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对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开展学习,并要求形成学习笔记。三是加强工作部署。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题部署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广州市安委会<关于推动高水平安全生产服务城市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开展学习,对下一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部署。
(2)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制定我局优化营商工作清单,并征求市应急管理局、区司法局意见。
2.关于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失衡,推动营造顺心顺意的营商环境要求不到位的问题。
(1)法律法规宣传解释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执法工作培训,由各股长宣讲“综合查一次”、“包容审慎”、“分级分类”等执法细则文件,加强执法人员服务意识,强化思想教育。二是完善日常检查安排,明确执法人员下乡时需要进行普法宣传并携带相关普法资料,开展执法普法宣传工作,检查完毕后反馈并归档收集。三是由分管领导和股室股长采取明查暗访和“四不两直”等方式到企业了解现场执法人员是否有按要求,宣传解释到位,及时对不合格的情况进行通报,已开展第三季度及第四季度检查,以此压实执法人员工作责任,加强对执法人员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管,提升执法人员对执法流程规范性的重视程度。
(2)行政检查整改服务指导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服务+执法”“执法+专家”制度,对专家按规范填写专家意见表作出要求,结合《聘请技术服务机构(专家)管理制度》对专家进行管理,对专家检查过程进行监督。二是自查自纠相关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举一反三,组织专家、律师顾问和执法人员召开会议,要求执法人员在检查服务企业时要有个人对安全隐患的判断,加强业务学习。三是通过多种形式开展规范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工作,包括约谈、培训、警示教育等。我局对第三方服务机构就省、市对第三方服务机构检查通报的共性问题进行了约谈并开展培训,要求专家意见表中存在的问题要对应写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并提出对应整改措施,确保有依据、能落实,专家检查意见直接反馈至执法人员处,执法人员结合实际开展执法工作,避免出现标准不一、多次整改、重复整改的情况,加强执法服务意识。四是为完善聘请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执法检查机制,制定《清远市清城区应急管理局聘请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检查办法(试行)》,通过落实专家评价表,对聘请的专家及其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加强对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五是开展安全评价机构整治行动,排查处辖区内注册安全评价机构8家,行动共检查机构5家,出动检查人员20人次,检查无发现存在隐患问题。
(3)适用法律法规僵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局执法人员,召开业务知识能力水平提升会议,学习《安全生产执法手册》《安全生产法》,讲解《行政处罚减免责任清单》,学习行政执法案件共性问题,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和能力水平。二是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完善我局优化营商工作清单,并在执法过程中贯彻落实。三是学习关于广州市营商环境文件(安全生产方面),精准向企业服务。
3.关于为企服务意识不强,营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有差距的问题。
(1)“两头跑”“多次跑”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更新完善公共服务事项内部审批流程和用章授权程序,增加应急预案备案等公共服务事项用章内容。二是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及有关分管领导,召开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的工作会议,明确由局派驻高新区、清城区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在窗口受理材料、发放备案登记表,严格按照“一个窗口入、一个窗口出”的要求规范办事流程,目前所有受理材料由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后,交由相关股室办理相关业务,完成后通知企业人员来窗口领取。三是执行容缺受理制度,明确容缺受理范围事项,提升服务水平。
(2)服务水平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召开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的工作会议,传达了局党委会议的整改要求,提高窗口人员服务意识和业务学习,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首问责任制”,提升服务水平。二是已印刷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等小册子供群众领取。
(3)执法人员服务意识有待提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会议学习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明确服务企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强化全体执法人员宣传思想教育。组织局执法人员、街镇应急办开展行政执法指导意见培训,并聘请律师就《安全生产执法手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二是梳理并制定出包括年度计划、专项计划、“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随机检查等四条主线进度表,从而实时掌握计划进度,确保为企服务到位。三是制定《清远市清城区应急管理局营商环境评价反馈制度(试行)》,该制度内含附件《清远市清城区应急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表》,通过要求执法检查人员反馈该表,拉动提升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规范执法过程。
4.关于安全评价服务机构监管缺失,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时有发生的问题。
(1)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第三方服务机构就省、市对第三方服务机构检查通报的共性问题及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了约谈并开展培训,要求专家意见表中存在的问题要对应写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并提出对应整改措施,确保有依据、能落实,并将检查意见直接反馈至执法人员处,执法人员结合实际开展执法工作,避免出现标准不一的情况。
(2)专家借助工作谋取私利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约请专家到我局开展廉政警示教育谈话,明确工作纪律和廉洁要求。二是对涉事专家及所在第三方机构的负责人进行约谈,进行相关调查并开展廉政警示教育谈话,明确廉洁要求,要求企业和专家本人树立廉洁意识,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三、持续用力,全面巩固巡察整改成效
局党委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持续抓实抓细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推动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一)注重实效,以整改促提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巡察促工作”的原则,把整改工作与中心工作相结合,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切实做到日常工作与问题整改双推进,以整改促提升,保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推动整改工作长治长效,确保高质量完成完成整改任务。
(二)建章立制,巩固提升整改成效。继续加大建章立制力度,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完善,对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长期坚持;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存在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问题的,逐一加以改进、完善和优化,切实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真正把巡察整改转化为健全制度、建强队伍、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三)压实责任,确保整改落实效果。局党委将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切实扛起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发挥好“头雁效应”,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63-3939072;邮政地址:清远市清城区行政文化中心大楼321室,邮政编码511500;电子邮箱:qcqajj@163.com。
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3年12月13日